怎么看,76岁的巴基斯坦前总统穆沙拉夫被判处死刑
很多人都会认为,在韩国当总统是一个高危职业,殊不知,在巴基斯坦无论是当总理还是当总统,其危险程度都远远高于韩国。
因为在韩国,前总统即使被判了死刑,一般也不会立即执行,臂如全斗焕,不仅能从死刑改判为无期徒刑,还能从无期被特赦回家,并过着养花遛狗的美好生活。而在巴基斯坦则不然,长江后浪推前浪的同时,往往都是后浪把前浪弄死在沙滩或礁石上。臂如,阿里·布托就被他的亲信继任者齐亚·哈克推翻,并被送上绞刑架的。当然齐亚·哈克的下场也挺可悲,竟会死于自己的专机爆炸。更为可悲可叹的却是阿里·布托的女儿——曾经两次出任巴基斯坦总理的美貌与智慧集于一身的贝·布托,竟然会被时任总统穆沙拉夫给暗杀。
但历史还真会重演,一报还一报的剧目就像是电视连续剧。即便穆沙拉夫已在迪拜的病床上奄奄一息,但巴基斯坦高等法院的三名法官,偏偏就在真主带走他之前,让他亲眼目睹人民对他的死刑判决。
这种残忍,对于一个行将就木的76岁老人来说,如同万箭穿心。但这种宣判,无疑是在正告穆沙拉夫本人及其追随者,你及你的政治影响力,已然被扫进了历史垃圾堆。而给他的定的罪名也非常的不可思议——叛国罪!
没错,穆沙拉夫被推翻后,确实畏罪潜逃了好几年,但他并不能算是背叛祖国的行为。后来他又勇敢地回到故里,虽然他也知道等待他的将是牢狱之灾,但还是义无反顾。后来,大概是在拘留所里熬不住了吧,他的律师又把他捞了出来,再次来到迪拜治病和养身,直到今天。
穆沙拉夫,一个从士兵到将军,再由将军登上总统宝座的强人,终归逃脱不了历史的审判。正应了咱们老祖宗总结的那句话:脚上的泡,都是自己走的。
这一次穆沙拉夫被判死刑,就是因为叛国罪,这一罪名源于其在2007年11月3日宣布国家进入紧急状态,还暂停了宪法,并拘留了高级政治领导人和法官。
据巴基斯坦《黎明报》当地时间12月17日报道,巴基斯坦伊斯兰堡一家特别法庭当天裁定,巴基斯坦前陆军参谋长、前总统穆沙拉夫犯叛国罪,并根据《宪法》第六条判处死刑。这是巴基斯坦历史上首次宣布军方最高职位人士犯有叛国罪并判处死刑。巴基斯坦前总统佩尔韦兹·穆沙拉夫于1943年8月11日在印度新德里出生,幼年时就跟随家人移居到巴基斯坦最大的城市卡拉奇。在他人生的前六十年里,他当过巴基斯坦陆军上将,当过陆军参谋长,但在1999年,时任巴基斯坦总理的谢里夫宣布接触穆沙拉夫所有职务,随后穆沙拉夫发动政变。
2001年6月20日,穆沙拉夫正式上台担任巴基斯坦总统,从此开启了巴基斯坦的新时代。在穆沙拉夫执政期间,巴基斯坦的政治、经济和外交都取得了长足的发展,尤其是在外交方面,巴基斯坦正处于核试验导致的外交孤立期,但是在穆沙拉夫的带领下,巴基斯坦摆脱了外交孤立的困境,交到了一群“好朋友”,甚至利用911事件和美国都建立了良好关系。
2008年8月18日,穆沙拉夫宣布辞去总统职务,然后对外宣称“自我流放”,旅居英国。目前穆沙拉夫被曝光在迪拜避难,他于2016年前往迪拜接受治疗后就一直没有离开,实际上穆沙拉夫早就和谢里夫一样属于流亡海外,这是巴基斯坦的“传统”,总理下台之后都会流亡海外,谢里夫是,布拖也是。而穆沙拉夫流亡海外的原因是巴基斯坦政府以包括叛国罪、谋杀前总理贝娜齐尔·布托、杀害宗教神职人员在内的多项罪名对其进行指控。
不过巴基斯坦的特别法院做出此项判决并非真的要置穆沙拉夫于死地,而是告诫他死了回国的决心,穆沙拉夫虽然已经下台,但是与国内的军方势力仍然有着羁绊,所以会放他一条生路。
我是萨沙,我来回答。
这不稀奇,其实只是永远不允许穆沙拉夫回国而已。
目前穆沙拉夫早已流亡阿联酋,年事已高,恐怕也活不了多久。
巴基斯坦的政局一直不稳定,主要是军政府独裁,所以往往政权更替都是政变,很少有和平交接的。
1998年,穆沙拉夫是巴基斯坦陆军参谋长,上将军衔,是军方的领袖。
当时巴基斯坦2大政党之一的巴基斯坦穆斯林联盟,它的领袖谢里夫总理试图推翻军方独裁,建立文官政权。
在1999年趁着穆沙拉夫去斯里兰卡访问,谢里夫发生政变,
结果穆沙拉夫果断中止访问,赶回国内,将谢里夫和其他所有的文职高级官员逮捕。
最后谢里夫被法庭以恐怖主义、劫机和企图谋杀等罪名被判处终生监禁。
穆沙拉夫还算客气,在2000年将谢里夫逐步出境,后者流亡沙特。
2001年6月20日穆沙拉夫宣誓出任巴基斯坦总统,开始完全的军政府独裁。
但军方高层对于穆沙拉夫并不满意,认为他过于独裁且没有将国家的事务搞好。
另外,这些军人们认为,2007年12月27日,巴基斯坦前总理贝·布托夫人遇刺身亡,就是穆沙拉夫下的毒手。
贝·布托夫人是巴基斯坦最有名的布托家族成员,曾担总理、前巴基斯坦人民党主席,她是前巴基斯坦总统及总理阿里·布托和努斯拉特·布托之长女。
巴基斯坦除了谢里夫所在的巴基斯坦穆斯林联盟,就是贝·布托夫人所领导的巴基斯坦人民党最有实力。
巴基斯坦前总统穆沙拉夫在17日被本国伊斯兰堡一个特别法院判处死刑,这属于巴基斯坦内政,作为邻国,巴基斯坦与我国拥有良好的外交关系,很多网友对这位多次担任总统的领导人并不陌生。
目前 , 这位76岁的前总统病入膏肓,躺在迪拜的一家医院病床上接受治疗,不能履行法院判决。因此巴基斯坦法院对他的判决,不存在任何实际意义,伊斯兰堡法院应该也明白这一点,之所以这样做,应该是希望在巴基斯坦政坛留下警示作用。
穆沙拉夫参加过两次印巴战争,历任陆军参谋长、参谋长联系会议主席,在担任巴基斯坦领导人期间,主张对印度强硬态度。他于1999年发动军事政变,2001年6月20日正式出任巴基斯坦总统。2008年8月成功获得连任,但随后在巴基斯坦三个省议会、议会政党联盟、巴基斯坦陆军总参谋长的强大压力下,穆沙拉夫无奈辞职,最终被迫流亡海外,在英国伦敦居住了一段时间。2013年3月,穆沙拉夫回到巴基斯坦,想要参加5月份的议会选举,却遭到伊斯兰堡高等法院下令逮捕,并且在4月底被判处终身禁止参加公职竞选。
穆沙拉夫的主要罪名是“叛国罪”,他被指控在2007年实施全国紧急状态期间,非法解除了60多名法官职务,涉嫌违宪。2016年3月,巴基斯坦政府取消对他的出境限制,并批准他前往阿联酋的迪拜进行养病,此后穆沙拉夫再也没有踏入巴基斯坦。期间曾经表示希望返回祖国,但因为缺乏安全保障而放弃。针对穆沙拉夫“叛国罪”的指控,早在2013年就已开始,时至今日,已经过去了6年之久。
目前,躺在病床上的穆沙拉夫从电视中得知自己被判死刑的消息后,感到“非常失望”。法院对这位前总统的判决,在巴基斯坦国内引起强烈争议。巴基斯坦穆斯林联盟称判决结果存在“偏见”,巴基斯坦三军公共关系局在17日发表声明,表示对法庭的判决感到悲愤。认为穆沙拉夫不存在“叛国罪”,并认为该案的判决过程缺乏必要的法律程序。毫无疑问,穆沙拉夫今日之罪,是在当年执政过程中触犯了一批人的切身利益导致。现在巴基斯坦的局势,很可能意味着这位昔日的领导人要终老异乡。
辞职已经有11年,辞职后又被迫流亡国外,巴基斯坦前总统穆沙拉夫下台后的日子真的不好过。如今,客居迪拜的穆沙拉夫已经76岁高龄了,由于远离故土,心情不佳,他已病卧在床。就是这样,穆沙拉夫仍然不被放过。12月17号,巴基斯坦首都伊斯兰堡的特别法庭,缺席判处穆沙拉夫死刑。
(病卧床上的穆沙拉夫)
那么,穆沙拉夫到底犯下了什么严重罪行非要判他死刑呢?这次特别法庭给他的罪名是叛国。当然,这罪名一听就是莫须有。作为一国总统,穆沙拉夫执政时也是有一番作为的。他反贪倡廉,大力发展经济,得到民众的欢迎和支持。穆沙拉夫还力主发展核武器,以保证和印度的战略平衡及国家的生存与发展。这样的领导人会叛国?真的让人难以置信。当然,穆沙拉夫两度出走国外避难被视作叛逃,特别法庭凭此判他叛国罪。不过,穆沙拉夫不是被逼无奈,会选择客居他乡吗?再说了,穆沙拉夫并没有出卖国家利益,他时时都想回到巴基斯坦,这样的人怎么会被判叛国呢?
其实,早在2013年8月和2014年3月,穆沙拉夫就分别遭制谋杀罪和叛国罪指控,当时都有人主张对穆沙拉夫处以死刑。前者是指穆沙拉夫涉嫌参与了对前总理贝•布托的暗杀,不过,经调查并没有发现相关证据,谋杀罪也就不了了之。但叛国罪在一些反对穆沙拉夫的人看来,是确有其事的,现在穆沙拉夫不还是在国外吗?当然,这理由太牵强了,如果身在国外就被判叛国罪,那犯这种罪的人也太多了。但巴基斯坦相关方面也管不了那么多了,总得找个理由治穆沙拉夫的罪吧。
只是,巴基斯坦特别法庭判穆沙拉夫的死刑,也没什么实际意义了。因为穆沙拉夫基本上不会回到巴基斯坦了,他现在又身患重病,说不定什么时候就驾鹤西去了。特别法庭之所以判穆沙拉夫死刑,其目的还是要阻止他回来。
穆沙拉夫年轻时参加过两次印巴战争,并且在战斗中还当过突击队员,立下了战功。穆沙拉夫从普士兵成长为一名将军直至总统,一直致力于国家的和平稳定与发展,这样的人会叛国吗?显然不可能。穆沙拉夫之所以被这样对待,主要是他对人很强势,不留情面,因此得罪了不少人。如今叛穆沙拉夫死刑,还是因为有人借此报复他!
这种判决只是为了显示政治正确,彰显国家司法的公正,是巴基斯坦政治判决而非司法判决。实质上没有任何用处。远在阿联酋迪拜的穆沙拉夫对此尚没有任何表示,自2008年穆沙拉夫辞职以后就移居英国。在2013年,穆沙拉夫返回巴基斯坦参加议会选举,巴基斯坦中央选举法院裁定他没有参选资格。就此穆沙拉夫心灰意冷远赴阿联酋。但没有想到现在却是祸从天降。居然被法官判处死刑,罪名居然是“叛国”。
判处穆沙拉夫死刑的特别法庭由白沙瓦高等法院首席法官宣布的。《今日巴基斯坦》对此评论道:这是巴基斯坦历史上史无前例的情况。那问题是作为巴基斯坦前总统的穆沙拉夫为何落得这步田地?佩尔韦兹·穆沙拉夫上将,巴基斯坦前陆军总参谋长,巴基斯坦前总统。参加过印巴战争,屡立战功,在43岁晋升少将,47岁晋升中将。55岁晋升上将。在1999年作为陆军总参谋长穆沙拉夫发动军事政变推翻巴基斯坦合法的谢里夫政府。就任巴基斯坦最高执政官,在2000到2008就任巴基斯坦总统。在2008被迫辞职。远赴英国。
实际上早在2011年,巴基斯坦法院就向穆沙拉夫发出逮捕令(涉嫌暗杀贝布托)。在2013年剥夺了穆沙拉夫候选人资格。已经身染重病的穆沙拉夫再次前往迪拜“避难”。应该说,穆沙拉夫最令人诟病的就是作为职业军官武装推翻文人政府,将民选总理谢里夫赶下台。被国际社会所抨击(巴基斯坦政府军事政变很多,但穆沙拉夫是目前最后一次)。再就是穆沙拉夫当总统时候,剥夺了巴基斯坦两大政党候选人巴基斯坦穆斯林联盟 领导人纳瓦兹·谢里夫和巴基斯坦人民党主席贝娜齐尔·布托女士的政治权力,使二人无法再参加大选。这一做法让巴基斯坦精英阶层和文官阶层十分不满,也为他日后下台埋下了隐患。
作为总统的穆沙拉夫自然不会“叛国”。穆沙拉夫之所以沦落到众叛亲离的地步 ,就是因为得罪了巴基斯坦精英阶层和文官阶层。在2007年11月,穆沙拉夫为了继续执政,宣布实施紧急状态,解除近60名中央法官的职务,穆沙拉夫此举涉嫌违宪。由于措施失当,2008年穆沙拉夫辞职,而现在文官政府既然控制国家政权,必然要对穆沙拉夫进行报复,所以在2019年12月17日,由三名法官组成的特别法庭在二票赞成、一票反对下,裁定穆沙拉夫叛国罪成并判处死刑。但这种裁决对其影响甚微。象征意义大于实际意义。一个国家的总统被判判国,简直是无法理解。如果是真的,那就是整个巴基斯坦政府也得死刑。
巴基斯坦法院的判决引发巴基斯坦军方的强烈不满,巴基斯坦三军公共关系局长加富尔少将公开声明:,“特别法庭做出的决定让巴基斯坦武装部队的普通士兵感到非常伤心和痛苦。”巴基斯坦武装部队期待在宪法的情况下国家正义能得到伸张。可以确定的是巴基斯坦军方绝对会确保穆沙拉夫的生命安全和政治声誉。
应该说,法院的判决就是“一纸空文”没有任何实际意义,穆沙拉夫本人也不会返回巴基斯坦受审,个人生命也不会有所伤害。据最新消息,在迪拜的穆沙拉夫发表声明:“我希望我能得到公正。我受到了不公正的对待”。显然,围绕着穆沙拉夫巴基斯坦国内各派正在进行激烈博弈。穆沙拉夫仅仅就是一个“借口”而已。
我是去清水空流,历史的守望者。期待你的关注和点评。
巴基斯坦特别法庭判处前总统穆沙拉夫死刑,巴军方强硬表态:穆沙拉夫永远不会是叛徒。
穆沙拉夫卸任已经11年了,如今却被以“叛国罪”判处死刑,着实让人意外。穆沙拉夫从军40多年,参加过两次印巴战争,并且战功卓著。
巴军方对于这个结果表示不可接受,军方认为穆沙拉夫是对国家的有功之臣,绝对不可能是所谓的“叛徒”,而法律似乎“忽视了他的功劳”。
不过从穆沙拉夫的从政经历来看,特别法庭的判决应该派系斗争的意味更浓。
早在2007年穆沙拉夫再次赢得选举时,巴最高法院就以“陆军参谋长身份当选总统不合法”为由,拒绝承认其当选。
穆沙拉夫为此接触了60位法官的职务,同时宣布全国进入紧急状态。不过半年后,穆沙拉夫还是迫于压力,选择辞职并过上了流亡生活。
其实这次特别法庭的判决除了象征意义,并不会产生实质性的作用。
首先,穆沙拉夫已经76岁,且身患重病,虽说正在阿联酋接受治疗,但恐怕已时日无多,判不判处死刑,对他来说差别不大。
其次,这次特别法庭是由三名法官组成,并不代表巴政府的态度。在消息传出后,巴总理伊姆兰汗就通过其特别顾问发声,表示当局会从法律层面讨论判决的公正性。
由此可见,当局对于这件案子的具体情况不是太清楚,可能也有不想卷入其中的味道。或许这次判决不过是司法部门与军方角力的结果。
另外,虽然特别法庭判处了死刑,但执行的可能性几乎微乎其微。一方面,穆沙拉夫目前在国外,如果想落实执行,只能引渡。
而巴国如今内有反恐压力,外有强邻的紧紧相逼,不太可能会耗费巨大精力,去引渡一个行将就木的老人。
另一方面,穆沙拉夫在国内还有不少支持者,且有军方做强力后盾。如果强行引渡回来,无论如何处置,都会引起不小的波折。
这对巴国目前面临的国内外形势来说,都会产生巨大的压力。因此此次判决案,各方都会采取冷处理的态度。而对于特别法庭来说,取得了象征性胜利,也会适可而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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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二,伊斯兰堡一个特别法庭裁定穆沙拉夫犯有叛国罪,并根据《宪法》第6条判处他死刑。预计将在48小时内做出详细判决。 这是巴基斯坦历史上第一次前陆军参谋长和国家总统被判处死刑。穆沙拉夫是在缺席审判的情况下被判刑的。自2016年以来,他一直在国外,当时他获准保释到国外就医。
几个问题:1、查一下这三个人组成的法庭成员,有没有什么背景?有没有美国在里面参合捣鬼?
2、它具有法律效力吗?谁认?巴基斯坦政府?目前巴军方已经提出反对意见了,这种判决,实际上意义不大,就是引发国际关注而已。
巴基斯坦三军公共关系局(ISPR)局长阿西夫·加富尔少将在一份声明中表示,“特别法庭做出的决定让巴基斯坦武装部队的普通士兵感到非常伤心和痛苦。”
“为国服务超过40年的前陆军参谋长、参谋长联席会议主席兼巴基斯坦总统,为保卫国家而战,肯定永远不会成为叛国者。应有的法律程序似乎被忽略了,包括设立特别法庭、剥夺基本的自我辩护权、进行特别的具体程序以及仓促结案。” 加富尔少将称,“巴基斯坦武装部队期待在符合巴基斯坦伊斯兰共和国宪法的情况下正义能得到伸张。”
从中不难看出,这个判决,在巴基斯坦,阻力很大,特别是来自军方的阻力,没有任何实际效果。
3、判处死刑的依据又是什么?根据特别法庭称,2007年11月,穆沙拉夫宣布实施紧急状态,并解除近60名法官的职务,此举涉嫌违宪,依据这个就判处死刑?我觉得有点说不过去,即便违法,也不至于死刑。
4、穆沙拉夫的真正罪行有哪些?我倒觉得,什么紧急状态、解除60名法官职务,都不是啥大事,关键的罪行,他有没有参与暗杀巴基斯坦前女总理贝娜齐尔·布托。2007年12月27日,这个巴基斯坦前总理——“铁蝴蝶”(外表美丽内心坚强)在伊斯兰堡邻近的拉瓦尔品第市举行的竞选集会上,遭遇自杀式袭击受伤,不治身亡。后各种指向穆沙拉夫参与这一起自杀案件,虽然后来他不断否认,但不得不说,“铁蝴蝶”的死,总觉得跟他有很大关系,当然了,铁蝴蝶丈夫是最大受益者,最后当了总统,也被指参与暗杀,总之,穆沙拉夫根本脱离不了干系。
5、穆沙拉夫什么态度?穆沙拉夫目前流亡阿拉伯联合酋长国迪拜市。本月早些时候,他的健康状况恶化,被送进了医院。在医院病床上拍摄的一份视频声明中,他称叛国罪的判决“毫无根据”。他说,“我为我的国家服务了10年。我为我的国家而战。在这个(叛国)案件中,我没有得到审理,我成了受害者。”
从国内各大媒体中传来的消息确认了上述信息的真实性,该判决从狭义看是完全的司法角度,行政当局介入的成分不高;而从广义看,它是政治性和历史性的,表明巴基斯坦独立至今72年多时间,从未走出“冤冤相报”的政治、社会循环,由此可以得出这样的结论:这个国家与现代化的距离一如72年前,尤其是一个伊斯兰教社会氛围的国家。
穆沙拉夫出身并不高贵,不具旁遮普和信德两大族性(两者共为雅利安人后裔),他来自英属印度,应该属于巴境内一个特殊的族群——穆哈吉尔人,巴1947年独立后,原籍印度、讲乌尔都语的穆斯林在宗教冲突中移居巴基斯坦,称为“移民”或“新信德人”,主要集中在信德省,现多居住在城市,多属中产阶层。
1999年,在谢里夫总理与军队的角力中,作为军队首脑的穆沙拉夫发动不流血政变,推翻民选政府,此后,穆沙拉夫以总统身份执政至2008年。这位在汶川地震中捐出全国(全军)共2.2万顶战备帐篷的总统,本来计划参加北京奥运会开幕式,无奈国内局势骤变,更重要的是军队没有站在他一边,穆沙拉夫不得不于是年8月18日辞职,从此颠沛流离,在国内一直面临有罪起诉,11年来巴基斯坦历任总统、总理(2013年起该国重回议会总理制度)都与他切割,政坛和军队没有人替他说话。
由此可见,本次判决结果并不出人意料。
巴72年历史上,4位将军统治国家近34年,其中3人被群众运动赶下台,1979年,齐亚·哈克把民选总理佐勒菲卡尔·阿里·布托(女总理贝·布托的父亲、2008-2013年扎尔达里总统的老丈人)“送上”绞架,自己也未得善终,在一次至今原因不明的飞机失事中丧生。最后一位就是穆沙拉夫,他患有心脏病,现身居迪拜治疗。
从现实政治看,阿联酋不会将穆沙拉夫“送回”巴基斯坦受审,现政府也不愿“惹事”引渡,该判决基本处在司法范畴内,貌似不涉政治,实则是一个国家政治现实和历史循环的体现。
对照印度,巴基斯坦政治“先天不足”,印度民选政府从来都能管住军队,印度政治生活少见政党台上台下的“冤冤相报”。而巴基斯坦则是军队时常干预政治,像西方媒体所言:其命运离不开“三A”:真主、军队和美国(英语均为A开头)。政治生活又从未摆脱“名人效应”,除了军人掌权,就是来自旁遮普的谢里夫和信德的布托两大政治豪门影响政坛......
一个人被判了死刑,然后她的家人跪在法官面前,日日夜夜哭着向法官求情,会怎么样
向法官哭诉是没用的,家属的行为和决定不会对犯罪人所造成的结果产生产生影响,他的行为造成了他的结果。
如果是侵害公民权益的犯罪,家属可以通过积极赔偿受害人及其家属,取得受害方谅解,并争取在上诉时从轻改判。求法官是没用的。
男子不满22年前判决刺死退休法官,二审维持死刑,你怎么看
没在谁身上,我经历的被法院诱导放弃欠款利息和二审上诉的权利,因为相信熟人。没想到熟人和被告的熟人法庭执行庭厅长关系还好。官司赢啦,对方一个异议我的申请中止,其实就是终止。找个退休法官一打听直摇头,相信对方的关系厉害。所有的律师都不接我的官司,因为听完我的诉说均表示法院丧尽天良。你知道律师不敢得罪法官的………
首先男子这种做法是不理智的,他在做这件事的时候没有考虑后果,并且不值。
法官在做事方面如果真的假公济私那也无话可说,但22年前科技不发达,谁也不知道具体情况。
首先从男子的角度他在出狱之前改造了22年法律意识还是这么的单薄,虽然说他对22年前的审判不服,但也已经过去,想出气也要寻找正确的方式而不应该这么的极端,这样不仅给自己造成不可挽回的后果,也是对他人生命的不尊重和对他人家庭的一种迫害,所以这样的人难保在遇到这样的事都不能理性的看待,出了社会如果遇到对自己不好的是就这么极端,我还是觉得应该抓回,但不应该死刑。
从法官的角度:作为一个法官要去审理千千万万的案件,所以有些地方他只能冷漠没有人情,因为只有这样才可以做到公正。但是出现这样的情况法官也应该有一定的责任,他既然会出现这样的情况,肯定但是法官有一定的个人情感比如心情不好。所以说我们作为一个法律的实行者还是要抱有公正的态度,尽量减少个人情绪还有外界的影响
从国家来说说明我们22年前的法律还是有一些缺陷,在选拔这些人才的时候把关还是要严格,不管这个法官是否有私。
总而言之我们社会上的人,还是国家都应该努力,为更好的明天而奋斗
在审判实践中,会遇到各种各样的人,22年前的判决是法院做出的,而非法官做出的,更何况,所谓判决,实际上就是法官在听取双方当事人主张的事实及提供的证据之后,经过判断而做出的决定。法院审理案件采取合议制,合议庭采取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并非主审法官一个人说了算。对当年的案件,我不会评判。我只想说,作为一个人,应当尊重生命,爱护生命,一个退休法官,他首先是一个退休老人,他的身上已经没有了法官的光环,即使有仇恨,二十多年了,也应该淡漠了。他杀害了一个老人,按照刑法的规定,他应当承担相应的刑事责任,不管被害人是谁。
是否维持死刑,对社会意义不大。重要的是从中吸取教训,防止此类悲剧重演。如何防止?疏通申诉上访渠道,完善落实纠错机制!这不仅是对受害人的生命负责,更是对法官生命负责。而枉法判案者以案谋私,在明知的情况下故意违背事实和法律作枉法裁判,致使受人害人蒙受巨大冤枉,受害人依法律途径不能得到公平正义,势必会走向极端自己解决。因此,降低申冤门坎,完善落实纠错机制,别总让正义迟到,才是最重要的!
我们不了解22年前到底发生了什么事情?
假设有两种情况 : 一种是这个人的确犯了除死刑和无期徒刑以外的重罪不思改悔,出来蓄意报复,那就死不足惜。
一种是的确犯了法,但法官置法律于手中权术造成冤案或者错案,(这种事在国内没少见)判那么长时间的刑,致使这个人一生前途无望,内心积怨,活着只为了出来彻底了断。
无论是死是活,此人前途一生尽毁,对我们吃瓜群众只能是边嗑瓜子边感叹,人生苦短,珍惜每一天的时光,还要说一句,中国的法律建设任重而道远。
这名男子做法极端,但是法官如果公正执法也不会产生这种后果,现实法官懂法用法枉法曲解法律侵害百姓的合法权益,保护有权有钱利益者,实际是对法律的亵渎,冤案错案对每个当事人的家庭都是不小的打击,这就是后果,维护法律的尊严依法办案,切实保障百姓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这是法官的职责,起诉,上诉,申诉,官官相互,简易案件复杂化,不把百姓的事当事办,举报投诉没人管,你法官的生命就无法保证,首先司法公正才能保证社会公平正义。
男子不满22前判决刺死退休法官,二审维持死刑,你怎么看?对案子材料来龙去脉我不了解,但男子不应该纠结22前的案子不放,即使有不公平的地方可通过正当法律途径申诉,通过律师,检察院取证作减轻犯罪情节辩解,求的法官复审,如果的确量刑与事实不符,有出入的犯罪情节法院应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绝"重新审理,不放走一个坏人,同时也不冤枉一个好人,作出正确的公正判决,避兔不应该的血案发生,法官退休后被刺死,死者安息,男子报仇心切,可见二十多年来一直耿耿于怀,不恳放下对法官约报复,即使法官判决与事实有出入,也不是法官一个人的责任,还有刑事庭参与该男子案子材抖调查取证,复查的相关人员,还要经过合议庭的表决同意才定案结矣。因此所产生的因果关糸及案子的线路是否理清.,该谁承担责任,该男子又该负多大罪刑,有待司法,法官作出正确的量刑,该死刑决不手软,该量刑过当走法律程序。自古道杀人者偿命,欠债者还钱,这是不争的事实。,,顺便说一下,我父亲原也是江西省鄱阳县人民法院刑事庭付庭长,经济审判庭庭长,退休后97年9月被人摩托车撞死,好惨啊,望着父亲惨死的面容,摸着攵亲冰冷的脑袋痛苦失声,案子至今末破,父亲死不闲目,为儿无能伸冤,时时想到父亲心情难以平静,犯罪份子至今逍遥法外,法官为官一生却不能保全自已,死后却得不到法官伸冤,可悲,可痛。
22年,或许是人生最宝贵的22年。人一生有几个22年?或许一个草率的宣判毁掉一个人美好前途和生活。在此我觉得不能倾向任何一方,事件的发生也或许能惊醒某些部门和某些人。权力是把双刃剑,。同时也提醒违法倾向的人。人生苦短,好好珍惜生命,尊重生命,活的有意义一些。
这个案例看似简单,但的确值得深思!
恶性的故意杀人,判处死刑这很正常,无可厚非,但是该男子为什么去杀人?这种影响极坏的恶性杀人案,到底可不可以避免?值得我们深思!
社会的正常运转,离不开公平正义,法律应该就是维持这种公平正义的基石,法官就是这个基石的守护神,理应不该有半点差错,如有发生必须立即纠正,这样才是让所有人相信和尊重敬畏法律!
另人遗憾的是此案例的起因,正是从法官的错判开始的,讲实话是人就有可能犯错,法官也不例外,但错了能必须要改,毕竟法律来不得半点马虎,更加不能将错就错,或者不了了之,否则,社会的公平正义就只能是雾里看花。让人无所适从!
当人们对社会的公平公正发生动摇甚至绝望时,很多本是简单的事情,就可能变成复杂,很多完全可以避免的悲剧,最后变成现实,在这样的环境里,不管是受害者,还是害人者,其实都是很悲惨的,也包括我们所有人,都有可能成当类似于他们一样的悲剧里的主角!
上海杀妻藏尸冰柜案开庭,网络舆论一致说应该“判死刑”,法院又会如何判决呢
法律不会因为个人或者公众的情感影响到案件的判决,但是,法律会依照案件的严重性来公正公平判处的。
上海杀妻藏尸案开庭,面对舆论一边倒的“判死刑”现象,我认为法律会根据这件杀人案的严重性质来做出公正裁决的。
不管法律最终会做出什么样的裁决,但就我个人而言,我认为法律会判处杀人犯朱晓东死刑的,理由主要有以下几点:
首先,杀人犯朱晓东有着恶劣的杀人并藏尸行为。
杀人犯朱晓东因不满妻子唠叨将其残忍掐死,并且丧尽天良将妻子尸体偷偷藏在家里的冰柜中。妻子死了也没能入土为安,真是让人感到痛心。
其次,杀人犯朱晓东万分恶劣的掩盖事情真相的行为。
为了能够把妻子已经被害的事实藏住、掖住,具备比较精明的反侦查能力的朱晓东想方设法瞒住所有人。除了通过拿着妻子手机上妻子朋友圈拟造虚假的朋友圈信息外,还用妻子手机与妻子的家人和朋友保持稳定密切的联系。
接着,杀人犯朱晓东从杀害妻子之时起就没有自首之心,最终选择自首也是因为自己的岳父发现了端倪,才会被迫去自首的。
最后,杀人犯朱晓东在去自首的前天晚上居然还有闲情逸致通宵达旦打游戏度过,可见其一点悔改之心都没有,实在可恨。
综上所述,我认为法律会对杀人犯朱晓东一系列残忍恶劣的行为做出公正裁决的,并且,我相信网络舆论一致认同的判处朱晓东死刑的请求也将会和法律的判处一致的。
网络舆论想当于社会影响,本案在一定程度上,已经造成了严重的社会影响。说白了,就是不死不足以平民愤。但具体还是要尊重法律的判决。判处死刑还是死缓,考量的标准有很多,法官的判决不一定是符合民意,但肯定是依法判决。只能说,舆论不会成为法院判决的主要因素,法院如何判决,也是在依法判决。
死刑犯执行死刑当天,哪几个部门的执法人员会参与
执行死刑有流程的,每一个流程都会有相关部门参加进行,首先判处死刑,这种一般有两种,一种是死刑立即执行,一种是死刑缓期二年执行,死刑立即执行的判决由法院判决,犯人在二审上诉后维持原判,那地方法院会像最高人民法院提交一系列死刑犯的犯罪证据,以及对死刑犯判死刑的各种证明。
这个过程一般这两三个月,长的不会超过半年,在最高法院同意后,地方法院一般会在七天内执行,在执行前会通知同级别的检察院,让检察院派人过来监督整个执行死刑的过程,在执行前一天,法院到看守所提人,先对死刑犯的身份信息健康等进行确认。
在执行当天,拘押场所配合法院对死刑犯进行死刑执行,死刑执行一般有两种,一种是注射药物,一种是执行枪决,注射药物的一般有专门固定的场所,枪决是由其他地方进行,执行死刑的任务是武警进行,公安干警维持周边的秩序,人民法院现场宣读死刑犯的罪行和判决结果,检察院的进行现场监督。
死刑执行完以后,由法医对死刑犯进行检查,确认死刑犯的生死,整个过程有法院人员进行记录,这些记录要在任务完成后提交给最高法院,确认死亡后,尸体由法医乘坐的救护车运往火葬场进行火化,并通知家属特定的时间到火葬场领取死者的骨灰回去安葬,家属没有在特定的时间去领取骨灰的,最终由法院依法对骨灰进行无公害处理。
一个死刑犯执行死刑的过程,基本上就是上面这些部门参加,看守所算一个,武警算一个公安干警算一个,如果转移地方执行的,那交警部门也要参与进来,也算一个,人民法院算一个,人民检察院算一个,法医算一个,还有尸体处理的火化程序的殡葬也算一个,基本上就是上面这些。
流程步骤都是完整的,基本上不会出现说胡乱来的做法,当然了这些都是正常情况下的流程,其他的这个我们就没办法去描述什么,毕竟判死刑能不死的其实少之又少,但是并不是没有,只是要看你有没有这个手段让自己起死回生了,但是作为普通公民,遵纪守法才是最应该做的事情,不要试图去冒险。
我以前在法院工作过几年,参加过执行死刑的任务,所以知道一些,分享给大家。
过去执行死刑主要是枪决,所以需要武警押解、执行,现在执行死刑以注射为常态,以非注射为例外,基本不需要武警参与,主要由法警押解。
死刑执行当天,看守所民警会首先安排死刑犯会见家属,这时法警、法官和检察官都会在现场,主要是监督死刑犯不要有过激行为,不要跟家人说一些违背法律和伦理道德的话,不要讨论案件的问题,保障会见顺利进行。
看守所民警安排会见完毕,就会将死刑犯移交给法警,由法警负责带离会见室,然后由法官在看守所内对死刑犯验明正身,也就是查明死刑犯身份,防止不要杀错人,检察官全程监督,并做好记录。
验明正身完毕,会询问死刑犯有什么补充的话,有无遗言或遗物、信件转告或转交家人。
之后,法官宣读由最高人民法院院长签发的执行死刑命令,宣读完毕,由法警押解上警车,然后驶向执行死刑的殡仪馆(主要是方便火化),法医已经在殡仪馆等候。
到达殡仪馆,由技术室工作人员给死刑犯拍摄生前照片,然后由法警将死刑犯押解上专门的死刑执行车,执行车上有心电设备和脑死亡仪,以判断死刑犯是否死亡。
法警让死刑犯躺在执行床上,在其身上夹上心电感应器,用纱布蒙上眼睛。然后法医进行注射,一般一分钟左右即可麻醉致昏迷不醒。
法医通过心电和脑死亡仪器判断死刑犯已经死亡,技术室工作人员再拍摄死刑犯死后的照片,然后殡仪馆工作人员将死刑犯尸体拉走火化,法官和检察官全程跟随,直至尸体进入火化炉火化,然后做好记录,法官和检察官方才撤离。
之后,法官回去后书写执行死刑报告,并连同死刑犯生前和死后的照片一起通过机要邮寄给最高人民法院。
另外,法官会通知死刑犯家属到法院拿领取骨灰通知书。
死刑犯执行死刑当天,哪几个部门的执法人员会参与?
公安,法院,检察院,司法局。
这几个部门都有人员一起前往刑场。
死刑犯因为知道自己会被枪毙,所以都是惶惶不可终日。
在执行时间确定之前。
都是由其他犯人来看着,防止他自杀之类的。
当给犯人下了死刑通告以后,都会给被执行的犯人上脚铐。
而死刑犯知道自己快要被执行了,基本上也崩溃了。
看守所不会告诉死刑犯明天要被执行死刑。
为了安全,在执行死刑的当天早上告诉他。
安排见一下亲人,给根烟抽,问一下最后想吃点啥,
一般来说都吃不下。
知道自己的死期,还有人能吃下饭吗?
死刑犯会被4名武警押送,送到刑场。
其中有两名武警就是执行员。
一个负责给死刑犯执行,另一个负责出现意外没有死,补枪。
保证死刑顺利的执行完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