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看待教育部新规:中小学校内一般不得设置小卖部
谢谢!支持一下教育部规定//这类中小学校园内的小卖部/可百分之百的肯定/都是权利游戏的一部分//不是校领导安排/即是主管部门的亲友…
教师员工即使知道又能怎么样?领导应该将精力用于工作上吧?动物都知道爱惜自己的羽毛。。。
谢谢诚邀。
教育部又出新规:中小学校内一般不得设置小卖部。这样的"新规"也好"旧版"也罢,中小学校内设置小卖部的"热门生意"已经是根深固有悬疑迷惑的复杂局面,特别是校外周围"层层叠叠"密集包裹的各种各样"爱心商店"与"便民小卖部"以及专业供应站(点)等等。虽然教育部迫于局势情景与问题的严重性提出了权威性的"新规",但是这是一个历史性的"旧伤顽疾",只不过地方上的政府部门与工商主管部门以及学校管理负责人等等,心知肚明,内外交错,牵绊互联而纠结难绝。因为制度与"情感"不能"一刀两断",权限涉入错综复杂,管理失衡而力度"微软"。
根据教育部多次针对学校管理师生安全减负重点问题的有关"令行禁止"制度,各个城乡学校家长配合程度学生受益情况等,也不是那么表里如一,齐心协作,遵从原则而"滴水穿石"。特别这次的"中小学校内不得设置小卖部"的禁令,又是在"混乱"中放出了"催泪弹",在"情急之下""鸣枪示威"。而真正要根治校内小卖部的"顽症",需要"专家汇总"权力效应内外结合,换言之,"解铃还需系铃人"。
这个问题很新鲜,也很热门。但是,估计大部分人都没有看过这个新规——《学校食品安全与营养健康管理规定》。如果仅凭道听途说,断章取义,其看法往往有失偏颇。为此,“咬文嚼字的鱼”一边帮大家梳理新规内容,一边谈谈我的看法。
新规在总则部分开宗明义:“为保障学生和教职工在校集中用餐的食品安全与营养健康,加强监督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以下简称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不仅仅为保障学生的安全与健康,也为保障教职工的。主要不是针对网上一些所指责的小卖部招标存在猫腻的情况。
这是很多人断章取义的地方。三部委不是采取一禁了之的做法,而是要根据需要设置,并“依法取得许可”。其目的重在规范设置、规范管理、依法经营。自2019年4月1日起施行。所以,已经设置小卖部的学校,要于近期取得经营许可。新规要求“避免售卖高盐、高糖及高脂食品”,表明其目的是为了教育引导学生科学饮食,保障健康。
新规考虑了学生和教职工的生活需要,鼓励有条件的学校根据需要设置食堂,还要“建立集中用餐陪餐制度,每餐均应当有学校相关负责人与学生共同用餐”。这下老师有福了,可以名正言顺地在学校食堂用工作餐了,学校和政府必须提供相关经费。
笔者觉得我们大家首先要了解一下这个新规。近日,教育局联合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发布《学校食品安全与营养健康管理规定》。主要提出:负责人制度、家长陪餐制度和一般不得在校内设置小卖部和超市等食品经营场所。这新规进一步明确了责任和加强了学校食品安全的规范管理。
那么,它为何是“一般不得”,而不是“完全不能”或“禁止”呢。一个学校一般有配置小卖部的需求。其实,不管是家长还是学校老师,对设立小卖部等食品销售处的做法是反对的,但笔者为何说学生有需求呢。拿笔者工作的学校来说,本地学生路远的6点不到起床拼车到校,早餐根本没有时间吃。学校食堂虽然提供早餐,他们要么交作业、要么人多、要么不喜欢等原因来不及吃或不吃早餐,难道让学生一直饿着肚子上课么?高中学生学习负担重,在校时间长,他们还是需要有地方补充食品。如果学校里面没有,学生就会从学校门口鱼龙混杂的小店摊贩等处购买食品等,这样学生食品安全更难得到保障。
当然,学校确实需设立小卖部的,学校不得参与经营,招聘过程要公开透明,竟聘成功的单位或个人应依法取得销售许可,并避免销售高盐、高糖或高脂等不健康食品。要完全配合学校的管理制度,根据学校要求安排经营时间,不得影响学校正常的教学活动。譬如,本校小卖部经营时间为早自习到第一节课时间段(25分钟)和两个大课间时间段(20分钟)。总而言之,教育部新规:中小学,幼儿园一般不得在校内设置小卖部、超市等食品经营场所。这种表述还是合理谨慎的。此新规从2019年4月1起正式实施。学生食品安全马虎不得,亟待家长的配合重视和学校有效管理,共同努力给孩子营造一个健康成长的环境。
这个规定是个好规定,但是来的有些晚。
关于中小学不能设立小卖部的呼吁已经很多年了。这规定终于千呼万唤始出来。同时还有很多问题。也希望教育部和其他相关部委及时解决,学校周边环境整冶问题、学生校服质量的问题等等。
很多学生早上由于时间紧张,来不及家中吃饭就到学校小卖部里或课间饿了、馋了就去买些零食,有的学生买些零食上课的时候吃。
小卖部的产品在学校密闭的环境中,卫生监管和管理上容易出现死角,有些进货质量、卫生难以保证,另外在校园独家经营,谁经营这个小卖部这个环节上容易滋生腐败。还有就是有些学生上课吃东西或者上课走神儿想下课的时候去买东西吃等,影响上课效果。还有的同学食品、包装乱扔影响影响学校环境卫生。
学生、家长、教师呼吁取消学校内的小卖部的设置已有很长一段时间了,现在教育部终于下发了通知,希望教育部以后能及时反馈家人、教师们的诉求。很多家长对某些学校的校服的质量有些疑问等问题,也希望教育部门尽早关注反馈,办事效率也是人民对行政主管机关的要求,只有学生家长、老师、学校、教育管理部门共同努力,才能为学生们营造一个更好的学习环境。
中小学幼儿园可以开小卖部吗
报到说了,中小学幼儿园不可以开小卖部,近日,四部门印发《关于做好2023年春季学校食品安全工作的通知》,其中明确,各地教育部门要督促中小学校、幼儿园原则上不在校内设置小卖部、超市,确需设置的,不宜售卖高盐高糖及高脂食品
中小学校园内可以开超市么?有没有法律明文规定不可以
这个得看地区教育局对学生的要求了!有的学校内校长担心学生因在消费方面产生攀比之心的、一般是不让开的。也有的是可以的,所以这个要看校园管理人员和教育局对否同意中小学校校园内开超市。具体的话是没有法律明文规定的。
2021年寄宿制中学可以设商店吗
2021年度寄宿式中学可以设置商店吗?
答案是寄宿制学校是不可以设置商店的根据国家及教育部门的规定,所有技术师,学校包括公办学校都不允许设立商店及小卖部但是允许设置文体商店以方便学生购买文体的物品从2020年后,所有的学校的超市,商店,小卖部,通通都已经取缔,已经不允许再设置了。
学校内可以开设小卖部吗
学校内可以开设小卖部,但需要遵守一定的规定和条件。首先,学校需要获得相关部门的许可证明,以确保小卖部的经营符合法律法规。
其次,小卖部应该提供健康、营养的食品和饮料,避免售卖高糖、高脂、高盐等不健康食品。此外,小卖部的经营应该遵守学校的管理规定,如不得在课间和上课时间售卖,不得扰乱学校秩序等。开设小卖部可以方便师生的休息和补给,但需要注意保障师生的健康和学校的秩序。
法律对此没有禁止性规定,但是我们要满足国家食品安全的规定。
食品生产经营者应当建立并执行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制度。
患有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的有碍食品安全疾病的人员,是不能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
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工作的食品生产经营人员应当每年进行健康检查,取得健康证明后方可上岗工作。
可以。
1.可以开设小卖部的原因是,学生的作息时间比较规律,有固定的课间休息时间,中午和晚上也有相对固定的时间,这些时间恰好可以用于学校内开设小卖部,方便学生购买食品和零食等商品。
2.此外,开设小卖部还可以为学校带来一定的经济效益,增加学校的收入来源,为学生提供更好的服务和资源。
3.当然,需要考虑到小卖部的管理、卫生、安全等方面的问题,以保证学生的健康与安全。
学校内可不以开设小卖部
根据这一年颁布的《学校食品安全与营养健康管理规定》,中小学、幼儿园般不得在学校里边设置小卖部、超市等食品经营场所,如果确实有需要的,需要依法取得许可。
中小学小卖部全部关掉吗
中小学小卖部全部关掉,第二十条中小学、幼儿园一般不得在校内设置小卖部、超市等食品经营场所,确有需要设置的,应当依法取得许可,并避免售卖高盐、高糖及高脂食品。
第二十一条学校在食品采购、食堂管理、供餐单位选择等涉及学校集中用餐的重大事项上,应当以适当方式听取家长委员会或者学生代表大会、教职工代表大会意见,保障师生家长的知情权、参与权、选择权、监督权。
学校应当畅通食品安全投诉渠道,听取师生家长对食堂、外购食品以及其他有关食品安全的意见、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