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修订的意义
GB2760标准由来已久,最早是出现在我国70年代的国家内部标准。直到1981年,我国制定了GB 2760的标准标号。经过历次修订,现行版本是GB 2760-2011。现行标准实施后,就即刻立项对此版本标准进行修订。
首先GB 2760是一个非常重要的标准,涉及到几乎整个食品行业的各个方面,对于规范添加剂的使用以及食品安全的科学监管,起到了重要作用。2011版标准出台后,对于很多新的食品添加剂,例如含铝食品添加剂等,国际组织和我国相关部门进行了最新评估,评估结果显示有些标准的规定需要调整。
食品添加剂国标
本标准代替GB2760—2007《食品添加剂使用卫生标准》。
本标准与GB 2760—2007 相比,主要变化如下:
——修改了标准名称;
——增加了2007 年至2010 年第4 号卫生部公告的食品添加剂规定;
——调整了部分食品添加剂的使用规定;
——删除了表A.2 食品中允许使用的添加剂及使用量;
——调整了部分食品分类系统,并按照调整后的食品类别对食品添加剂使用规定进行了调整;
——增加了食品用香料、香精的使用原则,调整了食品用香料的分类;
——增加了食品工业用加工助剂的使用原则,调整了食品工业用加工助剂名单。
国标2640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柠檬酸,柠檬酸钠,苹果酸,维生素c最大使用量
GB 2760-2014规定柠檬酸,柠檬酸钠,苹果酸,维生素C的限量都是“按生产需要适量使用”,在实际工作中就是说可以按生产需要达到食品的最佳口感来添加。这几种添加剂在GB 2760-2014中都是在表A.2 可在各类食品中按生产需要适量使用的食品添加剂名单,当然表A.3 中所列的食品除外。当然企业在生产过程中肯定有一个明确的添加量,因为要保证生产的产品品质稳定。
食品添加剂必须标注吗
生产食品的企业必须标注食品添加剂
否则违规企业不仅要整改,还将面临更加严厉的处罚:食品包装标签上未如实标注食品添加剂的,按照食品货值金额多少开罚单。不足1万元的,处2000元以上5万元以下罚款;货值金额1万元以上的,处货值金额两倍以上5倍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产停业,直至吊销许可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