员工下班喝酒受伤可以辞退吗
可以辞退。受伤后不适于原工作岗位,又没有其他适合于伤者的工作,单位不得以,会被辞退。让其去找适合于自已的工作。
假若员工是在工作中,或是在上,下班途中受的伤。就要定为工伤,享受工伤待遇,也不能辞退受过伤的职工。工伤保险只保工伤。
不可以辞退,下班后受伤了,耽误工作,按劳动法规定的医疗期间,用人单位不得解除合同的,并且要支付病假工资的,超过医疗期仍不能上班的,用人单位可以提出解除合同的,但是要支付经济补偿金的。
不可以。下班后喝点酒,是可以理解的。如果伤的不重,而且不影响工作,应不可以辞退的。如果因喝酒导致重伤而不能上班,则按合同处理,未签合同的,由企业与受伤员工协商解决。
员工下班喝酒受伤了,肯定是可以辞退的,因为员工触犯了公司的规章制度,虽然是下班期间,但是也给自己造成了人身伤害,说明该员工的纪律性不强,可以按照相关的规定制度开除该员工
员工在企业工作就要好好的工作,当然员工下班后,员工自己的生活,企业不可以更多地加以干涉,然而员工也要自己管好自己。这里问?员工下班喝酒受伤可以辞退吗?
按照劳动合同法规定,员工下班后的一切行为自己负责,当然员工也可以喝酒,即使在喝酒中受伤,企业也是不可以辞退。
员工在下班后喝酒受伤不应该采取辞退的方式。其一,员工喝酒是在工作之外时间,不违反劳动纪律。
其二,员工喝酒受伤作为单位领导应该去看望慰问,待伤痊愈后再上班工作,这是关心员工的正确做法,不能单纯采取辞退的方式。
答:不可以辞退。
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治疗期间,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由企业按有关规定支付其病假工资或疾病救济费,病假工资或疾病救济费可以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但不能低于最低工资标准的80%.
下班时间跟同事吵架被公司开除这合理吗
下班时间跟同事吵架,被公司开除,是合理的。不论上班、下班时间,公司同事都应团结友爱,互相尊重,遇到分歧友好协商,绝不允许互相吵架,甚至打架斗殴。
哪怕下班时间,在公司之外吵架,社会上影响都不好,都有损公司形象,公司管理严格,开除你们虽然说重了一点,但也无可厚非。
下班员工打架 劝架的会被开除吗
下班员工打架,劝架的当然不会被开除了。有人打架,看见了上前劝架拦架是很正常的行为,是不会被公安机关处罚的,当然公司也不会开除你的。
但是如果你有意向着其中一方拦偏架,造成另一方被伤害的,有可能公安机关会依法对你进行处罚,公安机关处罚了你,公司弄不好也要开除你。
不会的 。
如果在某企业的员工中 ,员工与员工之间产生了矛盾 ,而这矛盾在经过时间的发酵以后 ,他们之间的怨恨越来越加重 ,就有可能发生肢体间的互相殴打,如果打斗的双方,手下都不是很重的情况下,在别人的劝架中就会和解,但是如果下手过重了 ,他们中的其中一方如果受伤,那么就有可能牵扯到法律方面的问题了 ,而在这过程中 ,如果有某一位员工发现了并进行劝架 ,这位劝架的员工的行为, 应该值得表扬,不是被企业开除,而且企业也不会将全家的员工开除的 。
下班员工打架劝架的会被开除?
我个人认为,对于劝架的人员是不应该开除的!反而应该遭到赞扬!因为他在社会活动中发现了本企业员工下班后打架,如果被公安部门找到后会对企业产生较大的负面影响!也有损企业的荣誉因此,主动劝架应该提出表扬并给予适当的物质奖励。
不仅不会开除,还应该鼓励。尽管己经下班了,工余时间员工的活动不属企业管辖,但自己的员工打架斗殴,社会影响是恶劣的,对公司的影响也是负面的,对这种现象,当事人以积极的态度劝架,阻止事态扩大,这种行为是值得鼓励的,公司应明确态度,公开支持。即便对打架当事人也不应该开除了事。要根据事态的恶劣程度,影响大小,以及当事人平时的工作表现才能确定是否适宜用公司的制度给予处罚。
下班路上摔了不能上班会被公司辞退吗
下班路上摔伤了,不能够上班儿,是有可能被公司辞退的。等情况下一个员工下班儿摔伤之后,如果不能够正常工作,应当在医院进行住院治疗,病好出院后如果还是不能够上班,公司会对其岗位进行调整,如果仍不能适应本岗的要求,公司可以按照规定将该员工辞退。
单位找理由辞退员工,取消了员工的打卡记录,以旷工为由辞退了员工,单位是否违法
你咨询的是单位的行为是否违法,现针对性地答复。
如果确如你所说,你所在单位销掉了你的考勤记录,然后诬你旷工并辞退你,这是明显违法的。他们的违法主要体现在两个方面,一、违法解除劳动关系;二,违法销毁、变造证据。
先来分析违法解除劳动关系这一节。
国家《劳动法》第25条、《劳动合同法》第39条是规定了用人单位可以在员工严重违反劳动纪律的情况下解除劳动关系,但是,单位单方解除劳动关系,有三个关键的前提条件,一是理由,理由就是你单位以严重违反纪律辞退,那么员工违法了哪条纪律?这个纪律有没有很具体地写在规章制度上?有没有经过职工民主讨论?有没有公示并经过全体员工传阅并签字?这几个环节,缺少任何环节,在劳动仲裁机构和人民法院都是不被支持的。
第二个关键前提是证据。单位需要提供证据来证明你旷工,这个证据应该就是考勤记录。但是仲裁员和法官若问单位,当事人旷工是在什么时段,单位是提供不出来的,因为他们销了考勤记录,总不能说,这个人一直没有打卡,没他的考勤记录,这个证据显然不成立。另外,考勤记录仅是电子数据,只有在当事人签字认可或者经过公证、司法鉴定的情况下才可作为有效证据,如若当事人事前没有签字,审理过程中也不认可,又没有公证和鉴定,也是不能作为有效证据的。
第三个关键前提是程序。法律规定了解除劳动关系应当经过单位工会或者职工代表大会的审议,特别是对于有争议的辞退行为,如果没有经过这个审议程序,很难得到仲裁机构和人民法院的支持。
接下来我们分析单位违法销毁、变造证据的问题。《民事诉讼法》第102条规定:在诉讼过程伪造、毁灭重要证据,妨碍人民法院审理案件的,可对直接责任人员予以罚款、拘留,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你所在单位如确实销掉你的考勤记录,他们的做法明显违法,但这需要你来举证,就是说需要你搜集证据来证明他们销掉了考勤记录,从而证明他们违法。
可能存在的情况是,你有外出或者请假的时候手续齐全,但被单位诬为旷工,这时候你需要找同事作证,或者相应时间段的工作交流记录,也可以推翻单位的指控。
不过,总体上来说,如果你发起劳动争议仲裁和诉讼,你会胜诉的,因为你单位指控你旷工,从理由、证据、程序上均不完备,所谓的旷工指控不可能成立,最终仲裁机构和人民法院会裁定单位支付你截止离职之日的全额工资,并支付一笔违法解除劳动关系的赔偿金。
你好,我是孙赫律师,欢迎关注我,了解更多法律知识。
公司的行为肯定是违法的。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规定劳动者在严重违反规章制度时,公司确实解除和劳动者之间的劳动合同。不过公司以员工旷工严重违反规章制度为由,需要公司举证出对员工进行过有关的规章制度培训的证据,在不能举证出对员工培训的证据的话,公司直接以这个理由辞退员工的话,公司会涉嫌违法解除劳动关系,根据《劳动合同法》第48跳的规定,劳动者可以要求公司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或者要求公司支付赔偿金。
不过就算是公司能够举证出已经对员工进行相关培训的证据,但是在庭审中,关于员工旷工的证据应该由公司来举证,因为公司已经将员工的打卡记录全部销毁,那么公司就要承担举证不能的责任,在员工不认可自己旷工的情况下,法院不会认可公司以员工旷工为由解除劳动合同的。
因此公司的行为是违法解除劳动关系的。
用人单位如果以旷工为理由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应承担举证责任。如用人单位自行删除劳动者的打卡记录,且打卡记录上并无劳动者的签字确认,劳动者可对此证据不认可,且可以申请劳动仲裁要求单位支付解除劳动关系的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三条,因用人单位作出的开除、除名、辞退、解除劳动合同、减少劳动报酬、计算劳动者工作年限等决定而发生的劳动争议,用人单位负举证责任。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二十二条调查人员调查收集计算机数据或者录音、录像等视听资料的,应当要求被调查人提供有关资料的原始载体。提供原始载体确有困难的,可以提供复制件。提供复制件的调查人员应当在调查笔录中说明其来源和制作经过。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第八十七条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 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京悦所夏烨)
民营企业想要辞退员工,必须要找到辞退员工的借口,以避开解约赔钱和政府追责手段,本人发现中国所有私营企业包括外资企业,都是来用这种手段来解除员工为由,国家高层应当全力调查所有民营企业,该杀的就杀,该封的就封,不要考虑什么后果,决不手软。
这个问题很简单
首先,当你发现无法打卡时,立即拍照,录像,记录当天你在上班时间前到达打卡机旁,但无法录入出勤的事实。然后给人事负责人打电话,确认不能打卡的原因,最好保留通话录音。否则将来到了法庭上,公司以考勤机故障,或者你手指曝皮等原因抗辩,你又无法质证,旷工的事实就成立了。
确认单位取消了你的打卡权力,就可以打110报警了,记住,只要求出现场,备案即可。以公权机关的公信力固定证据,既然单位都把你删了,就别再抱着任何幻想不敢把事情闹大。警察出现场的另一个作用是可以传唤单位负责人,确认不能打卡的原因,这个会写入出警记录,将来可以作为证据。
如此连续三天,如果后面你不想麻烦警察,只录像证明自己按时出勤即可,然后就可以不去了。回家准备材料,仲裁,记住,诉求是继续履行劳动合同,不提赔偿。因为公司单方面取消打卡权力,实际上已经属于“未按合同约定提供劳动条件”,即使你据此解除劳动合同,单位也必须支付补偿。
下班后或调休期间做兼职被公司开除?这合法吗
首先兼职的工作和本单位性质不冲突,其次是上班时间不冲突,
劳动者在下班后兼职一般不违反《劳动法》。但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用人单位可以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不需要支付经济补偿。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的规定,员工在下班后或调休期间从事兼职工作,不属于违反劳动法规定的行为。因此,如果员工在下班后或调休期间从事兼职工作,公司不应该因此而解雇员工。
如果公司因为员工从事兼职工作而解雇员工,员工可以向当地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或法院提起劳动争议仲裁或诉讼。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的规定,员工可以要求公司支付经济补偿金,包括未支付的工资、经济补偿金等。
需要注意的是,如果员工在兼职期间违反了公司的规定、泄露了公司的商业机密或者因兼职了影响本职工作等行为,公司有权解除劳动合同。但是,公司必须提供充分的证据来证明员工的违规行为,并且必须依法进行解除劳动合同的程序。
根据中国法律规定,公司不应该因为员工在下班后或调休期间从事兼职工作而解雇员工。如果公司违反法律规定解雇员工,员工可以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只要不是干同行的一般无人管.例如:保安做收银.现在勤劳不能致富.很多人都是干两份工.开除勤劳的老实人.就算违反劳动法也合法.有本事你就去告.但这个企业发展不了多大.或者很快会倒闭.工作时间长.工资低.休息少.一个月休4天.是常见的事.你不干.有人干.傻逼多.好赚钱.为什么有的企业发展壮大?休息多.工资高.员工干两份工.
你们公司涉及保密行业吗?还是兼职中有利用公司的一些工具,信息?如果都没有涉及,而是你的第二技能,那么基本没问题,开除你是不合法的,可以申请劳动仲裁。不过我觉得没必要,开除就开除,此处不留爷,自由留爷处!因为你一旦申请劳动仲裁,去找工作有时候会碰壁的,不要为了小小的利益毁了后面的机会。毕竟没有几个能有那么强大的内心的。
这个主要看你的兼职工作有没有涉及到公司的机密,比如:技术,工具,或者办公设备等,如果有,那是你的责任,公司开除你都是轻的,没追究你的泄密后续责任,你就烧高香知足吧。
如果你是搞技术路线的,去了奶茶店,或者火锅店业余兼职,公司开除你,那就是公司的责任,违法开除人员,需要赔偿的,直接找第三方调节,调解不成就仲裁,仲裁不成的话,就去法院!
根据中国劳动法规定,员工在下班后或调休期间从事兼职工作,应当经过公司同意并与公司签订书面协议。如果未经公司同意或违反公司规定从事兼职工作,公司有权解除劳动合同并不支付经济补偿。
因此,如果员工在下班后或调休期间从事兼职工作,并且未经过公司同意或违反了公司规定,公司有权解除劳动合同并不支付经济补偿。这是合法的。
但是,如果员工在下班后或调休期间从事的兼职工作与公司的业务无关或者对公司的正常经营产生了不利影响,公司可以要求员工停止兼职工作。此时,如果员工不听从公司的要求,公司也有权解除劳动合同并不支付经济补偿。
总之,员工在下班后或调休期间从事兼职工作需要遵守公司的规定和法律法规,否则可能会导致被公司解除劳动合同并面临经济损失。
在疫情过后,整体经济不景气,许多人开始寻找副业来提升收入。对于缺乏足够技能的人来说,从事网约车这样的副业是一个不错的选择。但是,如果您有一些特定的技能和兴趣,还有许多其他的副业可以选择。
例如,医疗保健行业在全球疫情之后变得更加重要。这个行业包括医生、护士、研究人员和药剂师等职位。如果您有相关的专业知识或经验,可以考虑在这个领域寻找副业。
另外,随着疫情期间在线办公和远程服务的普及,互联网技术的需求也相应增加。如果您擅长编程、网站设计或数字营销等领域,可以考虑在这些领域开展副业。
除此之外,您还可以考虑其他形式的副业,例如代购、兼职教育等。无论您选择哪种副业,都应该根据自己的兴趣和技能来选择,并且要确保不会影响正常的工作和生活。
有些人在兼职时可能会涉及到一些与公司相关的事情,例如使用公司的工具或信息,或者在保密行业中兼职等。那么,如果因此被公司开除,这是否合法呢?
首先,如果你的兼职与公司无关,没有利用公司的任何资源,那么公司是没有权利因为你的兼职而将你开除的。因为你的兼职并没有影响到公司的正常运营和利益。但是,如果你的兼职涉及到公司的机密信息或者利用了公司的资源,那么公司有权利因此而开除你。因为这不仅影响到公司的利益,还可能泄露公司的机密信息。因此,在选择兼职时,一定要注意是否涉及公司的利益或机密信息,以免给自己带来不必要的麻烦。
然而,即使你的兼职与公司无关,也要了解自己所处的行业是否有相关的法律法规限制。例如,在一些保密行业中,相关的法律法规可能会限制你在兼职时的行为和范围。如果你在这种行业中兼职,那么公司有权利因此而开除你。因此,在选择兼职时,一定要了解自己所处的行业是否有相关的法律法规限制,以免给自己带来不必要的风险。
最后,即使你被公司开除了,也不一定要立即申请劳动仲裁。因为这可能会对你未来的就业造成一定的影响。如果你的兼职与公司无关,而且没有涉及到公司的机密信息或利用公司的资源,那么你可以选择放弃申请劳动仲裁,自由留爷处。因为毕竟没有几个人能够有那么强大的内心,选择放弃可能是更加明智的选择。
总之,在选择兼职时,一定要慎重考虑,避免给自己带来不必要的风险和麻烦。如果你被公司开除了,那么可以根据自己的情况选择是否申请劳动仲裁,以免对自己未来的就业造成不必要的影响。
被老板辞退了不敢告诉家人,每天都扮去上班的样子,一个人在外面游荡,等下班就回家,我该怎么办
只能是再找一个啊,你不告诉家里人肯定也是面子问题,那赶紧找一个工作不管好坏,然后和家里人说是原来工作没发展,所以自己换工作了。千万别硬撑下去,我有个朋友硬撑着不告诉家里,每月还得给家里钱,最后找我们借都没人理他了
凡事皆有因果。担忧不解决问题,行动才解决。
多问自己几个问题,捋清需要解决的核心问题,一个一个解决。比如:
1.我现在最想解决的是什么问题?是找到新工作吗?
2.我可以找的新工作有哪些?
3.工作的问题我做了哪些尝试?
被辞退说明你不能胜任你的工作!所以还是老老实实干你能干的了的工作吧!不为别的,这位你越游荡越是在自欺欺人,勇敢的面对自己的劣势!好好务实吧!2021将会更难!以后的日子也不是阳光大道!要享受生活的起伏!享受家人的陪伴!
逃避不是办法。看来你的胆子比较小,不太容易与人相处,所以公司老板才会辞退你。我们因该先知道自己是出了什么问题,才被老板辞退的。什么都不知道就这么离开了,对你未来的成长没有任何好处。我们看不到自己自身的问题,一直纠结于老板把我们辞退,为什么呢?老板好好的为什么要辞退你呢,勇敢的去问问对方。
然后该继续找工作的,继续找工作。在外面下晃荡有什么意义呢?可以为你产生经济效益吗?不能就别漫无目的的瞎逛了,回家坐在电脑前好好找工作,发简历准备面试。
好好和家人说自己暂时没有工作,没有什么丢人的。我都被辞退过,很正常。感觉做的不舒服就离开吗,很正常的。不要气馁,勇敢面对就好。父母也不会说你什么的,如果你一直这样下去,我是你父母都要揍你了。这点挫折都吃不了,以后怎么成家立业啊。
女子称因准点下班试用期第3天被辞退,领导「我没回消息就可以走吗」,如何看待此事?这种做法合理吗
因为这个被辞退,个人和领导或者个人和公司是无法达成谁对谁错的一致,如果想要答案,只能劳动仲裁和起诉。从规则看,试用期被辞退,需要清算工资,同时,根据《劳动法》,如果单位有过错,需要支付补偿金;如果试用期内,员工被证实不符合录用条件的,用人单位辞退员工,不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的。
《劳动法》第三十九条规定: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这个事件涉及到企业管理和员工权益保护的问题,需要从多个角度来看待。
首先,根据中国劳动法规定,试用期内企业可以解除与员工的劳动合同,但必须遵循程序,不能随意解除。如果企业没有按照规定程序解除合同,员工可以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己的权益。
其次,如果员工因为准时下班而被解雇,这是不合理的。员工有权按照规定的工作时间工作,并在工作时间结束后离开。企业不能要求员工在规定工作时间外工作,更不能因为员工按规定下班而解除合同。
第三,领导的态度也值得关注。如果领导确实是这样的态度,那么这是一种不负责任的行为。企业领导应该尊重员工的权益,遵守劳动法规,并与员工进行沟通和协商,而不是随意解除合同。
总的来说,这个事件反映了一些企业管理上的问题,包括对员工权益的尊重和遵循劳动法规等。企业应该依法依规管理,尊重员工的权益,而员工也应该在工作中遵守规定。如果出现纠纷,应该通过法律途径解决。
按时上班,到点下班,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指定任务,而且下班前主动请示,从劳动合同以及员工的角度来讲,是没有错的!
但站在管理者的角度来说,你的请示是在线上请示,他不一定在线,也有可能因别的事没及时看到你的请示,所以没有回复,三天两次如此,说明你过于强调自己的权益,他开了你似乎也有理!
但这件事要各打五十大板。员工可以在下班时间到点前,提前十分钟左右发出请示,或到点时当面跟主管领导请示,如无工作安排就下班走人。作为主管领导也不能因不在线或因故没看到所以没回复来搪塞你想让员工加班的事实,但你如果有这个想法,可以在下班时间到点前发出明确的通知,而不是含含糊糊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