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老人拿超市鸡蛋未结账被拦下后猝死,超市需要负责吗
回答这个问题前,我们先来了解一下事情的来龙去脉:
江苏南通一老人在超市买完东西结账后要离开时被超市一女店员发现其裤子口袋似乎装有未结账的商品,于是这个女店员拦住了老人,她拉着老人的袖子要老人把口袋里的东西拿出来,看看是否是未结账的商品,(听说事后真的在老人口袋里发现了未结账的鸡蛋。)但老人不肯,于是两人僵持不下,过了一会,老人突然倒地不起,虽然超市工作人员赶紧打了120把老人送医救治,但老人还是不治身亡,听说是心肌梗塞导致的。事后老人家属认为是因为超市员工的阻拦导致老人发生了心肌梗塞而死亡的,认为超市负有责任,于是把超市告上了法庭,要求其索赔38万元。
下面@格致践行来分析一下江苏老人拿超市鸡蛋未结账被拦下后猝死,超市需要负责吗?
第一,我认为超市店员没有做错。
超市店员没有对老人有任何身体接触,更没有推搡、拉扯,只是拉着老人的袖子阻拦他的离去而已。她也只是在做她份内的事,而且也是合情合理的。难道作为一个负责的店员,有发现顾客有可能拿东西不结账的行为,要当作没看见吗?如果是这样的话,那就不是称职的员工了。而但凡是有点责任心的超市店员,都会履行自己的职责的。(发现有人拿东西没结账肯定会阻止并追责的。)
但不管怎样,老人确实是因为她的阻拦而突发心肌梗塞死亡的,虽然她的做法没有太大过错,但老人的死确实与她有着一定的因果关系,所以这位超市店员是需要负一定责任的,具体是怎样的责任得专业人士才懂。我个人认为责任不能太重。
第二,超市也尽到了自己应尽的责任(在老人倒地时赶紧拨打120把老人送医救治。)
从这方面来说,超市也没什么过错。但就像上面说的那样,老人毕竟是在超市猝死的,并且是因其店员因怀疑老人口袋装有未结账的商品而阻拦老人离去才导致老人猝死的,所以超市也应该负有一定的赔偿责任,但我认为赔偿金额也不该是老人家属说的那样要38万,那太多了,超市需要负的责任远没有那么多。
第三,老人家属向超市索赔38万元太过狮子大开口。
虽然老人是在超市猝死的,超市该负有一定的责任,但老人家属开口索要38万赔偿实属狮子大开口。况且,确实是老人有错在先,并不是超市无事想找事。一开始确实是老人先拿了鸡蛋没付钱要离开犯错在先,才会有店员的阻拦,也才会最终导致老人的猝死的发生。
综上所述,格致践行认为,江苏老人拿超市鸡蛋未结账被拦下后猝死,超市需要负一定的责任,但远不到老人家属索要的赔偿38万元的程度。
以上是我的一点看法,有不同看法的朋友欢迎共同交流!👏👏👏
只要超市工作人员有确凿证据证明老人拿了鸡蛋,又没有用过激语言和动作恐吓老人、没有强行搜身,只是提醒老人自己拿出赃物的话,超市应该没有责任,不必赔偿。现在超市到处都有监控,这个一看便清楚。
难道作为超市工作人员看到有人偷拿东西还得装作没看见吗?那是他们的职责呀!老人的行为造成的后果应该由自己承担,家属要求赔偿的诉求不应该得到支持,最多可以给点人道主义的安慰。
【雨畦观点】需要负点责任。老人家属索赔38万,我认为超市可能会赔点钱,但不会超过3.8万。理由如下:
8月19日,江苏南通一超市内,老人结账时被服务员发现其裤子口袋里鼓鼓囊塞。于是,服务员上前询问,希望老人配合。但老人不配合,服务员只好扯住老人袖子防止他离开,僵局就此形成。
紧接着,意外事件发生,老人突然倒地,经医院抢救无效死亡。死因为心肌梗塞。该起事件的过错在于老人,这一点没有任何争议。超市方也确实没有什么不当之处。但我国民法里有一条基本原则,那就是公平原则。通俗地讲就是人道主义原则。毕竟人死为大,且发生在超市里。如果说老人在超市里走着走着突然晕倒了,经抢救无效死亡,那不赔的可能性更大。但该起案件关键就在于,没过出口,超市人员就扯着老人袖子了。
即拦着不让走,这是一个介入因素。我国有法律规定,公民的人身自由受法律保护,只有警察及经过法定程序,公民的口袋才可以被搜查,否则是不允许被搜查的。当然,本起案件并未搜查,但是你要查看。超市你有防盗系统,出口处如果响了,你可以查看。但该起案件过出口了吗?并没有。
江苏老人拿超市鸡蛋未结账被拦下后猝死,超市需要负责吗?
根据目前传出的消息,超市肯定是有一部分责任的。
这件事情的大致起因,源于一位老人在超市购物到收银台结账时,收银员发现他裤兜里鼓鼓囊囊,便怀疑老人兜里有鸡蛋,于是要求老人把兜里的东西拿出来,但老人不愿意,僵持之下,老人突然倒地。
超市工作员也及时拨打了120和110,但老人还是意外猝死,经鉴定属于心肌梗死。之后老人家属起诉超市,要求赔偿38万元。
不过,我个人认为,老人偷拿鸡蛋放在裤兜,分明就是没打算付钱,属于偷窃行为,超市收银员要求拿出兜里的鸡蛋,也是正常的职责所在,超市方在这个过程中没有打骂等过分的举动,超市就算有过错,也是轻微的,需要承担的责任应该是很小的一部分。
另外,悲剧的发生,是我们大家都不希望看到的,但是已经发生了,经过鉴定是心肌梗死,一般情况下,老人如果有这方面的病理因素,必须避免发生紧张或者激动的情绪,否则可能发生意外。而超市员工在不知情的情况下与老人争辩或僵持,致老人突然到地死亡。首先老人偷拿鸡蛋,过错在先,应承担主要责任。
所以,老人家属要求38万赔偿金,可谓天价赔偿了,难免有点讹诈的意味!
不过,最终超市就这起事故的责任该如何承担,将由法院做出裁决!
个人理解;如果按照事实来讲,江苏一个老人在超市拿鸡蛋后未结账,在被拦下后要求去结账的过程中猝死,超市是不应该负担这个老人的死亡责任的。因为超市是一个卖东西的地方,不管是男女老少,任何人去这个地方买东西,最后都是应该在结账之后才能够离开的。不管你有任何理由,多大的岁数,不结账就要离开显然是不对的,而超市工作人员要求老人付完账再走也是合情合理的,况且在这个过程中也没有什么粗暴的行为,“只是要他把口袋里的东西拿出来看,是不是没有付钱的超市里的物品。”显然老人没有付钱就要离开,这种行为就是偷窃了!对于任何一家超市来讲,偷窃行为显然是不能够纵容的……因为这是明显违背社会公理和道德的一种行为,不管这个老人是什么借口,哪怕你真的是因为穷困潦倒也不应该随随便便去超市偷窃别人的东西啊!你应该向你的子女或者亲戚求助,再不行也应该向乡村的各级基层的……所以,个人认为,老人在超市偷窃,之后猝死超市是不需要负责的。
当老人一进入超市的那时算起,老人与超市就自动生成合同关系,即然已经存在合同关系,从合同关系上来说,超市必然要负责。作为超市,如何规避风险呢,应该能想到的,能做到的都应该有规章制度。猝死是无处不在的,而且也防不胜防,埋怨推托毫无意义,掉钱是肯定的。最好的方法是先打120,然后上法宝,我们的手指甲就是急救法宝,上去就用,简单安全速效,与其它急救措施不冲突,见于《医海存真》贰。只要老人活着,也就保住了钱包,尽到了超市的责任。所以救人必需放在第一位
在超市买的鸡蛋,等待付款时全部碎掉了,应该自己买单还是放回去
我在超市兼职收营员,明确说,如果是自己弄破一两个就算了,毕竟是自己的责任。但是如果全破了,就不要了吧,没必要素质这么高,别骂我,毕竟你就等于花钱买了一堆辣鸡,超市每天都有很多损耗,有这个预算在里面。而且如果。。。。他们也可以用来做其他的。。。别喷我。。。但我真不是一个圣人
我觉得超市应当全责,为什么呢?没付款的东西碎掉了证明超市所售产品质量堪忧,应当超市无条件退货!造成的后果以及客户的心里伤害予以鸡蛋的十倍进行赔偿!一斤鸡蛋一块五,收银如果不能支出的话,给包15的黄鹤楼吧😂😂😂😂😂😂😂😂
我在超市买了坏的鸡蛋,超市应该怎么赔偿
一般情况你可以与超市协商退货,同时可以要求适当赔偿。可以主张十倍赔偿,不足500,可以主张500。不过话说回来,得饶人处且饶人,换新鲜的不就行了,也没那么麻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