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大碎尸案会不会就是杭州杀妻碎尸案的凶手许姓人士干的
南大碎尸案非常恐怖,建议还不了解的不要看。
回到问题上,南大碎尸案会不会就是杭州杀妻碎尸案的凶手许某某干的呢?目前还只是猜测吧,虽然许某某杀害了妻子,罪恶滔天,但是不能平白无故把什么案件都往他身上推。破案需要讲究证据,目前还是不要妄下结论。
网友会把南大碎尸案和杭州杀妻碎尸案联系到一起,主要是两个案件都有以下特点。
第一,作案手法都特别残忍,杀害后碎尸
第二,作案过程特别隐蔽,很难被人发现。
第三,凶手的反侦查意识很强,几乎没有留下什么证据
第四,凶手承受力强,善于伪装
第五,被害人同样为女性。
只不过,南大碎尸案要比杭州杀妻碎尸更加残忍,更加难侦破。
1996年1月19日,南京一名清洁工捡到一个提包,包中装有500多片煮熟的肉片。后来她在清洗肉片时发现有3根手指混在其中,于是报案。
后来经过警方确认,被害人为南京大学在1月10日失踪的大一女学生,刁爱青。
警方又在多处找到尸体的其它部分,尸体在煮熟后,估计总共被切成了2000多片,刀工十分精细,码放整齐。
当年警方投入大量警力展开大规模调查,但是都没有找到凶手。
24年过去了,因为杭州杀妻碎尸案,南大碎尸案被人再次提起,杭州杀妻碎尸案从案发到破案,只用了十几天的时间,为什么南大碎尸案20多年过去了,还没有破案呢,我觉得主要有以下几个原因
第一,刁爱青刚到南大读书100多天,社会关系不明朗;而来女士一案,有亲友证实来女士和许某某因为房子问题发生过争吵。
不能光紧着一只羊薅!
当杭州杀妻碎尸案发生后,许国利前妻的闺蜜刘女士找到了警方,她怀疑自己16岁的女儿之死可能与许某有关。原来,在2002年,刘女士的女儿楼某洁在家中被人残忍杀害,至今也没有找到犯罪嫌疑人,逐渐成为了一个悬案。
据刘女士说,当案件发生5天后,其女儿火化,葬礼那天,许某前往出席,还为楼某洁买了寿衣。
因为,两家人都还算是熟悉,许某连自己的妻子都能杀害,更不要说别人了。因此,许某或许跟这个案件是有可能的。
但你要说南大碎尸案是许某做的,这就真的有点扯了。
第一点,1996年的时候,许某在上海做养殖和水产品生意,上海与南京还是有段距离的,那么坑定许某对南京不熟悉,也就没有作案的可能。
第二点,许某的作案手法不如南大碎尸案的凶手手法高明。南大碎尸案堪称完美犯罪,被害人尸体被处理地相当仔细,压根就没有留下一点点证据,而许某犯下的杭州碎尸案则是漏洞百出,很多网友第一时间就怀疑了许某。
那么若是南大碎尸案是许某做的,那么许某应该是更加富有经验,处理地更加完美,不可能留下那么多的证据。
因此,许某虽然最大恶迹,但是应该没有可能会是南大碎尸案的凶手。退一万步讲,就算是他干的,只要他不承认也是没有办法的事,因为没有证据。
南大碎尸案是中国刑事案件当中的一桩悬案,直至今日仍然没有找到凶手,其手段之残忍在中国乃至世界也是非常罕见的!
许某到底有没有可能是南大碎尸案的凶手呢?说实话,许某根本不可能是这场案件的凶手,时间,动机和案件中被害者的关系等方面根本画不上等号,而且,南大碎尸案的凶手手段十分高超,根本不是许某可以比拟的,换句话说,许某还不够格犯下这样的案件!
朋友们可能会对于杀人分尸的案件比较少见,但是实际上犯罪分子在杀人之后对尸体进行分尸是一件非常普遍的事情。
湖南浏阳碎尸案
这是一起在2012年被人发现的碎尸案件,被害女性是犯罪分子的妻子,因为家庭矛盾,犯罪分子杀害了被害女性,后将尸体进行分尸,藏在一个泡沫箱子当中。对外人谎称妻子和别的男人一起跑了,当邻居问起泡沫箱子当中装有什么东西的时候,他便会以是他腌制的腊肉为由进行搪塞!
食人魔沈氏兄弟
如果要论起残忍,许某的行为根本就比不上着这两位兄弟。沈长银和沈长平是一对来自河南焦作的亲兄弟,为了能够赚“快钱”,兄弟二人决定绑架坐台女进行勒索,在获取了银行卡密码之后,沈氏兄弟首先将尸体在厕所之内进行放血,切割等操作,然后买来50斤的浓硫酸融化尸体。
有一次,兄弟二人甚至留下一个坐台女的肾脏,以“吃什么补什么”为理由,将这个肾脏给炒着吃了。2004年4月28日,这两位兄弟也是迎来了他们应有的审判。
南大碎尸案
说句实话,南大碎尸案能够被发现已经是非常了不起的事情,因为,被害女性的尸体被切割成2000多块的肉片,并且肉片十分的平整,刀功非常好,且这些肉片还是加工过的,是熟食!如果没有那位参加过越战,见识过被烧焦人体的环卫工,这场案件根本就发现不了!
最后,许某的案件只是一个个例,我们不能因为他而不相信自己的丈夫或者妻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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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太阳知识局】
有人说南大碎尸案已经于2020年2月23日破获了,并且警方已经发了案情通报,实际上这是一场乌龙,破获的并非南大碎尸案,而是南医大杀人案,两个案子是不一样的,南大碎尸案发生在1996年,而南医大杀人案发生在1992年;
虽然破获的并非南大碎尸案,但是也惩处了一名作案者,我们感谢警方的付出和努力,毕竟案子已经过去整整28年了,破案存在很大的现实难度。
南大碎尸案又称南京“1·19”碎尸案,1996年1月19日,江苏省南京市,受害人南京大学一年级女学生刁某在其失踪9天后,被一名清洁工在南京华侨路发现,尸体被切割成2000片以上,并加热煮熟。案发后,南京市警方运用警力进行大规模搜查,但至今仍未找到凶手。
网传2016年1月19日是“南大碎尸案”20年追诉期的最后一天,但在2016年1月20日下午,公安部在官方微博“辟谣”:“南大碎尸案”将依照刑法规定继续追查!
南大碎尸案是杭州许某人干的?
好奇的网友真是“脑洞大开”,这都敢进行联想!
虽然两人的作案手法都极其残忍、泯灭人性,但是有些东西不能靠“猜测”的,办案要讲究证据和“链条”,警方估计会对一些作案手法相近的案件进行比对,尽力排查是否许某有作案的嫌疑,但是万事要将证据;
许某1996年31岁,据说当时许某还在浙江绍兴做养殖生意,距离南京的确有点远,另外从南大碎尸案受害人被切成2000片以上来看,作案者医学知识极其丰富,不像是普通人所为,而许某某的学历只有初中水平,所以两者之间的关联性不是很大。
当然了,所有的事情和细节都要由警方的披露为准,我们不要过分的加以猜测,相信警方的办案能力和破案决心就可以了,万不可“胡思乱想”!
以上就是我对这个问题的回答,希望对您有所帮助;未尽事宜,欢迎补充。
评论点赞,腰缠万贯;关注老刘,越来越牛
许某某作案手段之残忍,作案过程之完整,迅速,作案心理之强大,作案手法之可怕,是绝不输南大碎尸案的,以至于让很多网友把这两个案件联系了起来,甚至怀疑南大碎尸案会不会也是许某某干的!
笔者以为不大可能,分析原因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1.上个世纪的1996年,31岁的许某某,当时在绍兴上海等地做鱼粉和水产养殖的生意,绍兴上海离南京还是有一定距离。
2.来女士失踪后,记者采访许国利,许国利不无得意的说:按她的智商,她是出不去的。其实暗指了来女士就没有离开过小区 离开过家。许国利自以为自己做得天衣无缝,任大家即使猜疑到他,也因为没有证据,而拿他没办法,而南大碎尸案,更是堪称“完美犯罪”,如果真的是他犯下的,像他这种自做聪明的蠢人人,大概早就因自己的言行而暴露了。
3.作案手法也有区别:来女士被碎尸抛入化粪池,而南大碎尸案里刁爱青是被切成整整齐齐的2000块肉片,被煮熟,然后抛弃!有人猜测,南大碎尸案,非医学专业的人能做到这种程度。而许国利不过是初中毕业。
总之两个案件联系在一起,比较牵强。但是就从许某某作案自信心和熟练度来看,很多网友猜测其之前犯罪经验的可能性很大,希望警察继续追查,希望能解开更多谜团,还逝者公道!
福垊可以肯定地说,绝非这个渣男许国利所为。南大碎尸案距今已经24年了,至今仍然没有破案。犯罪分子心狠毒辣,令人不寒而栗,其手段极为残忍,令人发指,竟将受害者刁爱青整齐地肢解分尸成2000多块。2016年1月19日,是受害者刁爱青的忌日,第二天,公安部刑侦局发布微博明确表示——南大碎尸案要永远追查到底!
尽管福垊明确表示,南大分尸案跟许国利无关。可网友的怀疑也是有一定的依据。第一、许国利在杭州来女士失踪案中所表现出的残忍、冷静,一看就像一个有前科的惯犯。第二、尤其还能做到杀人于无形、无音、无迹,更和之前无法破案的南大分尸案相似。第三、这种肢解分尸的碎尸灭迹的行为,也和24年的犯罪案件非常相似,不能不让人多想,不能不让人想多。然而,如果您了解两人的话,就能明白许国利没有作案时间、缺乏作案地利、不具备作案动机、更无作案手段。
缺乏作案时间、地利
1996年1月20日发生南大碎尸案时,许国利也就是30岁半的样子。那时的他,结婚没几年,儿子还在上幼儿园。他是家里的顶梁柱,孩子老婆都需要他照顾。根据公开报道,福垊推算,他当时还在老家浙江省绍兴市诸暨市(1989年撤县改市)玻璃厂上班。
南大碎尸案发生在江苏省南京市鼓楼区,受害者刁爱青是南京大学成人教育脱产班(大专)大一新生。两人一个在绍兴上班,一个在南京上学,两地相隔700多里。许国利不可能请假,跑到几百里之外,将一个内向的学生碎尸。假定真的是许国利所为,那他们有什么矛盾呢?
缺乏作案动机
两人如果有矛盾,前提就必然是两人认识有过交集。刁爱青在南京大学上学,她不是绍兴人,连浙江人也不是,她是江苏省扬州市姜堰市沈高镇(今属于泰州市姜堰区沈高镇)人。两人根本就不认识,也没有什么矛盾,相隔几百里,许国利根本就没有杀害刁爱青的动机。倘若两人是老乡或者离得比较近,才有可能存在不可调节的矛盾,或者是贪财贪色而发生的惨案。许国利不仅就没有作案动机,也缺乏作案手段。
缺乏作案手段
刁爱青碎尸案,手段极为残忍,肢解分尸相当专业。所以警方和民间都一致认为,凶手是擅长手术的医生或者是养殖屠宰人员。看到屠宰人员,因为大家都想到了许国利曾经开办鸭子厂,所以他是有这个“技术”的。可您不要忘了,许国利那时擅长的也许是划玻璃。
许国利是在2000年之后,先在杭州开办鸭子养殖业,后来又到上海开办了鸭子养殖场。这个养殖场,还是借了来惠利一些钱才开办成功的。这些信息有来惠利的前夫和前公公在对媒体的发言中可以证明。
南大碎尸案至今没有破案,说明了犯罪分子心思缜密,谋划极深,是一起蓄谋已久的恶性案件。向刁爱青下如此毒手的人,即使和她不是很熟,那也一定离得很近。有过交集,甚至是很深的矛盾,才会做出恶魔般的事情来。
许国利很坏,但南大碎尸案真不是他干的。
南大碎尸案的恐怖是杭州碎尸案所不能相比。
警方投入大量警力寻找其他遗体,最后发现:死者尸体被切成2000多片,头颅及分割好的内脏煮过,并摆放整齐,甚至连衣服都摆放整齐。
这样细致的分尸处理方式,可以看的出来凶手的变态和恐怖至极。
有网友说,凶手许某某在杀人后冷静处理尸体,碎尸、抛尸体,事后接受采访淡定如常,根本不是第一次动手。
有人人为南大案或许是许某某做的,我觉得可以从这三方面来解读:
一,年龄、特征、学历
2008年6月19日,一个网名叫黑弥撒的网友在社区网站发表了一个帖子《关于南大碎尸案的一点想法》,帖子中对案件进行了详细的推理,做了凶手画像。
从尸体被切成一千多片,内脏被煮过,并被整齐的叠好,包括衣物也被整齐的叠好,可见嫌疑人的心理素质之强,同时可能懂得医学知识。
推测犯罪嫌疑人,男性,案发时年龄在30-40岁,可能在30岁以下,相貌端正,气质陈数稳重,性格内向,为人谦和,单身,受过高等教育,文化素质较高,喜欢听音乐,可能爱好文学,独居,懂得一些医学知识。
而许某某:
1. 年龄:1996年,1965年出生的许某某31岁,年龄上勉强符合。
2. 性格:许某某老家的人都评价许某某不爱说话,性格内向,但对人态度都不错。
3. 1996年,31岁的许某某在上海做饲料生意,已经与前妻相恋结婚。
4. 时间:当时已经结婚的许某某忙于生意和家庭,时间上或许不允许他从上海特地跑去南京杀人。
5. 学历:许某某4岁丧母,父亲一个人拉扯大三个孩子,家里经济困难,19岁时便去部队当兵,22岁退伍养鸭。
南大碎尸案我第一次看到是在小说上面,当时我就被书里面的情节震撼了,她被分尸2000多块,并且被抛尸多处。刁爱青是在晚上和室友闹矛盾赌气外出,从此再也没有回来,在一个多星期之后,被清洁工发现了她的尸块并报警,此案至今未破。
许某某曾经当过舟桥连官兵,根据网络上的消息,这个舟桥连曾经驻地南京地区,许某某当兵是在一九八几年,他当了三年兵,而刁爱青遇害是在1996年,前后差不多相隔了十年。许某某之后从事鱼粉和鱼类的加工工作,也就是一个“屠户”了,刁爱青当初被分尸2000多块,很多人就推测凶手很有可能是屠夫,医生什么的,对于人体解剖有一定的了解,而且拥有极强的心里素质。
虽然许某某在八几年退伍之后就开始做生意赚钱,但是毕竟在南京生活过,也不排除他在十年之后回到了南京,刚好偶遇外出的刁爱青,加上许某某年轻的时候就比较高大帅气,一番甜言蜜语哄骗了刚上大学没有社会经验的刁爱青,然后开始他的罪恶!
当然了,一切都只是猜测,我觉得南大碎尸案应该是另有其人,而且此人比许某某更加可怕!
这个热点你蹭的好及时啊!不过还真是有可能,南大碎尸案和杭州杀妻碎尸案以及南医大杀人案之间似乎具有一定关联性。南大碎尸案疑案未破,倒是南医大杀人案已经破获,2020年2月23日南医大杀人案专案组已经成功抓获了当年的杀人凶手麻某,麻某今年54岁,江苏某集团司机。
许某今年年龄55岁,也当过货车司机,这两个人无论从年龄和职业完全相似,感觉好巧合啊!
始终感觉两个人有一定联系,可就是不知道两个人具体有没有联系,这个应该好好查一下,或许能有惊人发现。
南大碎尸案与许某的作案手法非常雷同,可以说做得天衣无缝,只是许某过于自负,而办案公安又是经验丰富,许某才落入法网。
许某杀妻都说因为房产的事情,我怕没有那么简单,房产或许只是案件导火索,一般人都不会因为房产杀死自己的老婆。
我分析有情杀的可能性,许某的老婆来某婚内出轨许某,可见来某也不是一个好女人。网上的照片可以看出来某长的挺漂亮,估计有很多人追过她,她能不能在和许某结婚后,出轨其他男人呢?值得怀疑啊!
另一个原因有可能来某已经知道许某犯下滔天罪行(可能许某就是南大碎尸案凶手),两人因为房产产生争执,来某威胁要告发许某,许某对来某痛下毒手。
总之,有可能来某已经知道许某是南大碎尸案凶犯或者许某抓住来某的把柄,许某才把来某置之于死地。或许有这种可能行。这个需要许某交代清楚,不能放过任何作案动机,从源头上查清原因,这样就能比较一下两个案件有没有关联性。
1996年南大碎尸案全部资料
1996年南大碎尸案是一起震惊全国的案件,涉及一名女大学生刁爱青的离奇失踪和最终被肢解成2000多片尸体的惨案。这起案件发生在南京大学,因此得名。案件的详细情况如下:
案件背景:刁爱青是南京大学的大一新生,性格内向,不善于与人交往。她失踪前曾因宿舍违规使用电器被社务老师批评和罚款,之后便离开了宿舍,再也没有回来。
案件发现:尸体在被发现时,已经被切成了2000多片,刀工精细,码放整齐,显示出凶手的残忍和心理素质极强。部分尸体在被发现时还混有3根手指,这进一步加剧了案件的诡异和恐怖氛围。
追诉时效:虽然案件已经过去多年,但根据刑法规定,追诉时效是针对未被发现的犯罪,对于已经发现的犯罪,以及逃避侦查或审判的情况,不受追诉期限的限制。这意味着即使经过这么多年,司法机关仍有权追究犯罪者的责任。
案件影响:这起案件在当时引起了极大的社会关注,南京大学也因此受到了质疑。警方进行了大量的调查工作,包括在南京大学驻扎三个月进行专案调查,但受限于当时的刑侦技术和监控设备的缺乏,案件最终成为了一起悬案。
后续发展:随着时间推移,这起案件被多次改编为影视作品,保持了公众对此案的持续关注。尽管有多次传闻称案件已被破解,但都没有确凿证据支持,使得这起案件成为了一个未解之谜。
这起案件不仅因其残忍的手法而引人注目,还因其持续的谜团和公众的持续关注而成为了一个经典案例。尽管时间已经过去多年,但关于这起案件的讨论和猜测仍然不断,希望随着科技的发展和新的调查,能够为受害者及其家人带来正义12。
南大碎尸案成悬案追诉期是怎么回事
刑事案件追诉时效的期限是根据各种犯罪法定刑的轻重,分别规定长短不一的追诉时效期限:
1、法定最高刑为不满5年有期徒刑的,追诉时效的期限为5年;
2、法定最高刑为5年以上不满10年有期徒刑的,追诉时效期限为10年;
3、法定最高刑为10年以上有期徒刑的,追诉时效的期限为15年;
4、法定最高刑为无期徒刑、死刑的,追诉时效的期限为20年。如果20年以后认为必须追诉的,报请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后,仍然可以追诉。
南大碎尸案案发于1996年1月19日,所以按追诉时效最高时限20年算,到2016年1月20日就是过了最后的追诉时效了。不过如果最高检认为应该继续追诉那么时间可以无限延长。
有没有人对南大案有个人见解的
没有证据不好瞎说,如果说是个人见解的话,说说个人的看法。一,凶手神不知鬼不觉的把被害人一块一块的分解了,然后扔到南京的几个地方,一点都找不到做案痕迹是怎么能做到的。二,凶手做案以后一直在附近的人群中没有一点破绽,他是怎么做到的呢?三,这么多年了公安一直在调查研究这个案件,他是怎么躲过他们的侦查呢?只有一点可能凶手不是南京的,有可能是外地人。还要找到凶手的杀人动机是什么,难道是想破坏南大的名誉吗?可事实是南大没有因为这个受到影响。难道是女孩家里有什么仇人来到南京,因为是熟人把女孩骗到无人偏僻的地方把她杀害了,而且作案的有可能是两个人呢。
很早看过南大案件的相关报道,很悬疑,个人感觉作案者不止一人(按理说一个人保守秘密应该更长久一点,但实施犯罪不方便),而且有很深的背景或财富,另外当时大家都猜犯罪份子为医生或屠夫,心理素质比较好,毕竟南大这种案子一般人根本做不出来,吓都吓死了。我猜会不会和法医有关(不要打我啊,乱猜的……),心理素质绝对过硬,能接触到案件本身,最后我怀疑是女的作案,因为女人的仇恨非常可怕,呵呵(不要打人啊,我错了,为受害人报不平,阿弥陀佛)
我来提供一个另类的思路吧。凶手可能是个女的,而且是个同性恋,有上山下乡的经历,或者是农村出身,当过赤脚医生,或者有屠宰的工作经验。原因在于,第一,女人更容易让受害者信任,对于一个看上去慈眉善目的女人,人们往往防备心里不强,接受邀请去家里坐一坐的可能性更大一些。第二,有屠宰或赤脚医生经历的人,对于杀人分尸的事,处理起来并不棘手。第三,当年同性恋是见不得光的,也很少列入警方的破案思路,所以警方查找的方向是男性,就怎么也找不到。第四,女人终究力气小,所以要分多次扔掉尸体碎块。第五,当年的女人还是操持家务的比较多,早上去扔垃圾是再正常不过的事了,不会受人怀疑。第六,当年同性恋群体由于受歧视,生活中压力大,往往有比较严重的心理问题,情绪失控残忍杀人的可能性大。也许凶手在农村时,有个同性的伴侣,但是当年的环境下,女人之间不可能长久生活在一起,她的伴侣或者她本人,在压力下,不得不找个男人结婚,但是显然婚后生活不幸福,或者离婚或者分居了。受害者是农村出身,长相上可能和凶手曾经的女伴有些相似,勾起了凶手的欲望。当时,受害者情绪不佳,凶手上前搭话,由于都是有农村生活经历的人,很容易引起受害者的思乡之情,进而对凶手更信任,没有任何防备,受邀到凶手家聊聊天,散散心。在凶手家,凶手提出了同性的想法,被受害者断然回绝,可能说出了“神经病”之类的话,一下子触碰到凶手心里最敏感的地方,情绪瞬间失控,将受害者杀害分尸。当然,最终真相目前谁也不知道,这只是另一种思路而已。还是希望这宗惨案早日告破。
不知道为什么,这两天头条搜索里出现了南大碎尸案这个关键词,好像没有搜索过这一类的内容。既然看到了就试着来回答一下吧,虽是小人物,但多少还有点正义感。
曾经有位哲学家说过:虚荣心很难说是一种恶行,然而一切恶行都围绕虚荣心而生,都不过是满足虚荣心的手段。
其实目前对这个案件掌握的线索少之又少,也就是百度百科大致了解了一下。但感觉这个案件绝对是两个人共同作案,而且主观上认为至少有一个是当年南京医学院的学生或者老师(倾向于学生多一些)。看抛尸地点都可以确定下来,精通解刨学,也就是说算是医学院的尖子生。两个人暂且称为A和B,A头脑精明,为人仗义,虚荣心很强,家庭条件一般。B长相一般,可以说相对比较丑陋。但家境比较厚实,至少在南京有单独的住所,且父母位居高官或者常年在外基本很少回家。平时喜欢到处勾搭见色起意。可能因为某些突发事件导致B把DAQ杀了,有可能是强奸未遂或者是某些冲突,反正就是DAQ反抗了,但最终没有逃出去,B并不是一时激动而是完事之后害怕自己的丑事败露只好杀人灭口,但杀人之后怎么处理尸体没了主见所以去求助A,但是怎么让A死心塌地的帮他,可能有比较诱惑的条件来达成这个目的。至于那只猫也是A杀死的,因为杀死猫可以混淆警方的判断方向,包括碎尸等都是A的主意。B只是后期参与抛尸。至于B怎么和DAQ认识的,其实很简单,有可能是交通工具(公共汽车,火车)里临时认识的,也有可能在大学同乡会里偶然认识的。虽然那个年代没有电脑,但是想认识一个人相对来说并不难。
本来还想把推理写的更详细点,但毕竟不是作家和警察。只是目前坚信不疑的就是这个案子靠一个人来完成的可能性不大。有人说是有心理变态我倒觉得他们作案的时候出奇的冷静。而且还带着某种不可言喻的自信。所以说这个案子还是要从根源查起,当年交通不便,这就是个突破点。也就是说距离限制了犯罪者移动的场所,还是要靠当年的居住地群众来回想当时一些不寻常的地方。总之依靠人民群众是没有错的,老祖宗说了天时地利人和,在对的时间,对的地方(周边)发现对的人(犯罪者)。时间虽已过去二十年,但地方没有变始终还是可以找到蛛丝马迹的。警方可以根据这个来彻查,破案希望总归还是有的。真心希望能早日破案,还逝者一个公道!
补充一点:其实抛尸用的手提包我觉得也是一个很好的线索切入点,虽说当年那种旅行手提包很普遍,然而交通不便的情况下特别是夜晚运送尸体很麻烦,犯罪者应该不会傻到购买大量的提包来装,估计最后也发现了这个问题,才改用床单的。而且那种手提包应该是特定人群才用的,当年外来务工者用的更多的还是编织袋。之前有看过依靠鞋印侦破的案件。我觉得当初如果追查提包的出处可能对破案也有一定的帮助。
补充二点:关于案发第一现场环境的推测,90年代经济刚起步,就算是南京市区民房应该还会有很多,而且大都隐藏在街道的里面。就是那种有院子的平房,院子里一般会有个大水槽用来冲洗宰杀家禽等,DAQ应该是反抗后遭遇窒息死亡的(偏向于被人溺水),死后几天内才被发现显然犯人当初即兴杀人并未想好如何处置尸体,记得小时候看过一个香港恐怖片,也是碎尸的,不过肢解的是一个坏人。我想说的是DAQ之所以被肢解并烹煮,一是为了方便抛尸,还有一个原因虽是冬天,但尸体面临着氧化腐败,到时候会有很难闻的气味产生。烹煮后除了可以毁尸灭迹还可以争取时间吧。想到这一点主要是觉得人员流动性那么大的地方不可能在校区或者集体宿舍作案,那样很容易会被发现的,因此进一步缩小了排查区域。
补充三点:关于抛尸地点的推测,其实通过现场地图都知道各个尸块的被发现地相距并不远,最远的头颅和衣物离DAQ的宿舍也只有两三公里不到。一是当年交通不便,何况也不可能会选择公共汽车。二是时间上不允许,凶手要做到白天不影响正常工作(上课或者上班)。三是,头颅和衣物之所以比其它部分扔的远些代表了凶手的某种担心。至于抛尸时间最有可能发生在凌晨3点到5点之间,这个时候市民都还在沉睡中,除了环卫工人外街上应该没什么行人。纵然那样应该还是会有目击者的。可能是此案太过恐怖就算当初有悬赏也不一定会有人提供线索,再个就是环卫工人年龄偏大接触信息面和传播面也不是很广,最多也就是和家里人聊聊。因为就算半夜有人提着包也不敢确定装的是什么。何况离得那么远,凶手看到环卫工人也会先刻意回避的。
小结一下:补充这三点其实想着越是复杂的案件越简单化来破会不会更有可能呢?总感觉当年凶手的智商并不见得有多高,只是太过于残忍,让警察有点绞尽脑汁。采取日本的鱼骨图是否更有助于破案一些。
杭州女子失踪案作案人是否跟南大碎尸案有关
南京大学碎尸案被称为中国第一悬疑案,至今仍未破案,凶手用极其残忍的手段,作案细节掩饰的极其完美。最近由于浙江杭州的杀妻碎尸案,让人不由得又想起南京大学碎尸案。
浙江杭州杀妻碎尸案的侦破花了20天左右,警察同志清晰检查了36车化粪池水才获取到受害人的身体组织,这件凶杀案也是极其的残忍,作案的善后处理也极其巧妙,但法网恢恢,疏而不漏,如今的中国已经和几十年前的中国有着天壤之别,监控几乎无死角,所以这件案件的侦破还得益于科技,如若不然这件凶杀案也将成为未解之谜。
假如不是因为用水量的夸张,这件案件恐怕一个月之内也不会侦破,人体被切碎后又放入具有腐烂性的化粪池里,一个月后恐怕再无证据证明杀人凶手。
和南京大学碎尸案相同的是,凶手使用同样的手段将受害者切碎,分别将碎块抛到几个不同的地方,碎尸之前用开水将尸体煮熟,可以掩盖血迹,利用下雪天气掩盖抛尸举动。加上没有监控,以及受害人的人际关系的原因导致案件毫无头绪。
这两起案件被人们拿来对比,有人怀疑作案人员是不是存在关系,今天我来分析一下此事:
从年代分析:这两起时间相隔时间较长,如果真的是同一个人,那么在南京大学碎尸案发生时许某某才20岁左右,这样的年龄不会做的这么滴水不漏,而且从南京大学碎尸案的研究进展看,行凶的并非只有一人。
从地点分析:一个发生于江苏,一个发生于浙江。如果南京大学碎尸案行凶者逃往浙江,难道他应该在逃后的五年之内结婚生子,这显然是不可能的。
从作案的善后程度分析:南京大学碎尸案的行凶者的善后显然更加的滴水不漏,考虑的方面比较多,如果真的是同一个人,那么他的作案只会更加巧妙,而不是忽略了用水量这个漏洞。如果是同一个人,他会提前每天存一点水,而不是一天之内用掉那么多水。
浙江杀妻碎尸案行凶者很有可能深度研究过或者研读过南京大学碎尸案详情,所以才会做的如此巧妙。当初我读南京大学碎尸案高度还原小说《血色魔都》时有很多细节的确可以被拿来效仿。
南大碎尸案
南大碎尸案又称“刁爱青案”,案件发生于1996年的江苏南京,南京大学的大学生刁爱青,在吃完晚饭后走出宿舍便再也没有回来,在她失踪9天后,一名环卫工人捡到了一个黑袋子,环卫工打开发现里面有一些肉,本以为是普通的肉想回家煮了吃了,而是在带回家后在翻袋子的时候发现了人的手指,遂报案,警方在接到报案后,在其他地方找到了尸体的其他部分已经被人煮熟,切成了2000多片。
这起案件在当年警方通过排查,未找到案发的第一现场和嫌疑人,成为了一桩悬案,至今没有解开谜底。
在南大碎尸案案发后,凶手将尸体切割的非常精细,所以警方当时怀疑的对象是有经验的屠夫或者医生。
1.两起案件都是通过残忍的肢解手段对待被害人的。南大碎尸案被害人被切成了2000多片,来女士也是在三十几个小时内消失的无影无踪。并且许某曾经做过养殖生意,对于屠宰可以说是驾轻就熟。
2.有人说刁爱青和来女士长相有些相似,会不会凶手见色起意,进而作案。
3.1996年刁爱青案发生时,许某正在绍兴、上海等地做养殖生意,离南京是比较近的,他有没有可能去过南京。
许某案和南大碎尸案,乍看之下毫无联系,可是仔细分析一下就可以发现,其中还是能够产生关联的,下面我就来分析一下许某有无涉及南大碎尸案的可能(部分猜测来源于网友观点,以下仅作为猜测,与事实无关)。
许某涉及南大碎尸案的猜想
- 时间地点,南大碎尸案发生于1996年,此时许某正在上海做养殖生意,南京是他经常会出差前往的一个地点。
- 南大碎尸案关联证物其中有一个上海手提包,这个包的产地是上海,在上海当地非常流行。
- 刁爱青与年轻时的来女士长相有几分相似,而此时许某和来女士由于来母的反对已经被迫分手,其对来女士的执念未断。
- 南大碎尸案的碎尸手段非常专业,先煮后片,这和许某屠宰鸭子的手法非常相似。
- 刁爱青刚到南京三个月,而且又只是一个单身大学生,基本可以排除仇杀,情杀,陌生人作案的可能性更大,动机非同寻常。
- 案情猜测:许某可能是看刁爱青和来女士长相相似,所以采取搭讪哄骗等手段骗取信任,想要和刁爱青处朋友或者是图谋不轨,刁爱青不从反抗,许某怕事情败露采取了杀人分尸的手段,随后返回上海。
许某符合南大碎尸案的时间,地点,专业的作案手法,残忍的秉性,猜想在理论上是行得通的,可猜想毕竟不是事实,一切还需要警方的调查才可查明真相。
作案手法看似相似,实则差距太大,杭州许国利的作案手法和南大碎尸案嫌疑人作案手法相比,简直不值得一提,更多原因且听小蜜蜂解读。
同为碎尸,差距巨大:
同样是杀人之后碎尸,抛尸,但是两起案件,是完全不相同的。杭州许国利将来女士的软
骨组织粉碎之后,冲入下水道,头骨和其他人体的骨头分散抛弃。然而南大碎尸案,这个案件嫌疑人将被害人南大学生刁爱清的尸体,煮熟分割成2000多块。
而且听当年办案的人员回应,尸体碎块被一个,清洁工从垃圾桶里面找到后,回家清
洗,发现了三根叟手指并报案。警方将各个垃圾桶内煮熟的尸体碎块拼接在一起,发现犯罪嫌
疑人的刀法非常的精湛,将尸体分割的是井井有序。
由此判断南大碎尸案的凶手一定是一个,对人体的各个组织,器官都非常熟悉而且对
解剖学有过系统的学习。对比杭州嫌犯许国利,他只是将来女士尸体,彻底粉碎,是完全没有
南大碎尸案凶手对人体熟悉,对解剖熟悉,对警方破案线索熟悉。
就此一点就可断定,南大碎尸案和杭州碎尸案,应该是没有关系的。
如果硬要说有关系,杭州许国利是模仿南大碎尸案也是有可能的,因为南大碎尸案发生在1996年的南京,当时该时间轰动巨大,到如今还没有破案,而那个时候,许国利,刚好位于离南京不远的上海,时年30岁,对此案件应该也是影响深刻。
效仿南大凶手,杀人后,碎尸灭迹,让警方无从查起,但是他错啦,如今的时代,是科技的时代,技术侦破手段,已经非常成熟。
【瘾历史观点】完全不可能,南大案手法高明很多,而且很专业。而杭州失踪案嫌疑人许某狡猾、反侦察能力强,但是心思一点不也不慎密。只是处理后,用马桶冲走,以为就能销灭证据。只要清空化粪池,尽早找到证据。而且开始时访问表现得异常冷静,大部分网友一开始就考虑是他。
南大案回顾
此前误传南大案已破案,事实上是个乌龙,破的是1992年南医大案,而南大案现在还是毫无进展。
1996年1月9日,时年20岁的南大成教班女学生刁爱青被害。凶手为清除痕迹,加热至熟。切割2千多块。
在当年DNA技术不成熟,监控不普及的年代,由于掌握线索很少。
许某在1996年时情况
许某1965年出生,1983年18岁时到福建当工兵,1986年在老家玻璃厂上班。90年代初,在上海养殖家禽。2004年时曾经接受过记者采访。2008年在杭州跟来女士重组二婚家庭,在1986年到1996年十年的空白,有待记者深挖。
许某跟南大案的联系
1996年,许某时年31岁,当年可能在上海近郊开家禽养殖场,因为南京市场需求量大,所以许某的养殖的家禽有可能贩卖到南京。至于是否亲自送,这些无法确认。
许某够残酷,反侦察意识强,但是心思不慎密
许某在5号(星期天)一天时间处理好,6号(星期一)正常上班。警方曾经证实,处理时支开小女儿,大概率是在白天进行处理。心理素质超强。而且清理得很干净。报案后接受过几次访问,面不改色。不过太镇静反而引起怀疑。
他最大疏忽之处就是将证物用马桶冲走,以为警方就查不出来,也可能是他以为能瞒很多天,等到证据消失,到时即使查到也不能作为证据。最后警方抽空化粪池就取得重大突破。
综述
所以从犯案后处理手法来看,两犯都不是同一类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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